看到標題可能大家會以為是我撞到人,對方要求我賠錢的問題。
但其實相反,我方是受害者。
時間:九月初
人員:家母(60歲 女) 機車,對方(20歲 男) 轎車
狀況:家母直行車(號誌綠燈,無超速。),對方從路口衝出(無煞車),直接從側面撞飛我母親(監視器)。
肇責:因為剛好有路口監視器拍下所有過程,且警方初步研判分析表也出爐,我母親方面無肇責。
對方則有未依規定讓車,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等....
傷況:對方開車,人完全沒事,車子引擎蓋有凹(我媽撞凹的),前保桿桿有傷痕。
我母親,摩托車半毀(G4中住卡死引擎踩發的踏桿無法發動,車殼破光光)。
人,臉部眉毛撕裂傷(縫),嘴唇撕裂傷(縫),腳趾撕裂傷(縫)。
左手粉碎性骨折(開刀植入鋼片固定,須再次開取出),大拇指肌腱須再次開刀。
牙齒斷裂,需做假牙或植牙。
我想請益的是,因為自己本身去年十一月底有出過車禍
(我直行,對方從分隔島中間騎出,我為了閃他擦撞到他的車子,他人完全沒事,
我鎖骨斷了躺了兩個月,但傳說中的『因注意未注意』讓對方『因禮讓未禮讓』只賠了我4萬元),
所以對一些車禍的基本概念是有的,醫療單據,維修單據等我都有替我媽收集....
但我母親對這次車禍,總想沒事就好,所以不當一回事,我總是替她處理一些東西(應該的)。
對方除了一開始的一個月有來關心外,再來就說因為他有投保『任意險』,所以請保險公司跟我方談。
但我想保險公司的嘴臉,大家應該都懂,因為是要叫他們賠償,不是要讓他增加保單。
所以總是很草率的跟我說請我給他們醫療收據,機車維修單等可以證明的。
其餘皆不提起,當我詢問才說,那要我提出,且請他們公司評估後才可以給我答覆等。
當然這事SOP我知道,但是光聽他跟我談的語氣,加上肇事者說沒空處理,
卻被我看到在逛街買東西(當然沒權力說他不能逛街),讓我真的感覺,現在究竟是誰對誰錯啊!?
我媽手斷了,不能工作,不能幫我姊姊照顧兩個小孩,
我爸要在家裡照顧我媽,也不能工作。
我阿姨要來幫忙照顧兩個小孩,
我也需要常常請假,幫我媽跑警局問進度,跑醫院(骨科,牙醫)拿收據,證明,
處理機車維修的單據與聯絡對方進度。
全家大小一團亂,只因為對方不小心撞了我媽,卻還無關要緊的樣子。
以上,我真的有點情緒化了,抱歉。
以下是我真的想要請教有關賠償的部分了...
我自己有想到的求償有。
1.臉部破相:是否可以要求除疤,眉毛,嘴唇,都很明顯,雖然我媽是老人了,但是真的不好看。
2.牙齒:是否可以要求植牙?因為畢竟是好好的牙齒被撞斷(4根),為什麼要裝假牙還會不舒服?
3.手部:因為粉碎性骨折,所以就碎復原也大約只有七成行動力(該如何求償?)
4.再次開刀:因為要把植入的鋼板再拿起來。
5.手拇指:肌腱有傷到,所以現在動起來很詭異,我真的不會形容,醫師說也要再次開刀。
6.復健:基本至少半年,老人家可能要更久。
7.精神賠償:我媽基本上本來就很淺眠,受傷後,更很難入睡,每天都痛醒,加上變天,風濕痛。
且當醫生說我媽要再次開刀,她整個嚇到說不想要開,這樣就好。
破相,我媽整個不敢出門,說這樣很醜,再家龜了兩個月....
8.薪資證明:我爸媽是作夜市攤販生意,所以我不知道如何提出,無法工作造成的薪資損失,
我阿姨因為剛好待業,其實是本來有工作,但就剛好把工作辭了,來我家照顧小孩,
但我爸媽還是會給他錢。
主要是想請問,精神賠償這方面,到底該如何提出!?
要怎麼詳細列表!?
因為對方表明他有投保『任意險』,叫我去跟保險公司談就好。
但因為後續還需要再開刀,復健等.....
我實在是不知道怎麼抓個基數。
所以想請教板上的專業人士,是否可以給小弟一點意見,讓我可以好好處理掉這個事情。
PS.真的很怕六個月過失傷害提告期效過都還處理不完....
candy881230 wrote:
建議你,處理這種事,遇到對方這種態度,直接去車禍現場轄區的派出所報案傷害,或是當事人的戶籍派出所都可以,跟值班員警說要報案傷害,作完筆錄,對方就會找你和解了,關鍵在於對方願意用多少和解金換取他自己的傷害前科,就算他有錢不願和解,等刑事部分確認他有罪了,民事求償你就不用怕他賴了! 祝:壞人得到應有的逞罰!
candy881230 wrote:
再補充一下,法律並沒有規定你只能要求你的實質損失,是保險公司只願賠償你有單據的部分,他是公司得報銷支出,不足的部分當然要加害人補足(充足),沒有共識,就當為民除害,請讓他有傷害前科,為下一個可能的受害人先鋪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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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作,用車禍醫療名義去作
2.牙齒:是否可以要求植牙?因為畢竟是好好的牙齒被撞斷(4根),為什麼要裝假牙還會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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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貴問清楚再作。
3.手部:因為粉碎性骨折,所以就碎復原也大約只有七成行動力(該如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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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醫生証明再以勞動力減低申請,開價讓法官去判
4.再次開刀:因為要把植入的鋼板再拿起來。
5.手拇指:肌腱有傷到,所以現在動起來很詭異,我真的不會形容,醫師說也要再次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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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解只要是醫療的在兩年內(收據日期)
6.復健:基本至少半年,老人家可能要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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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醫生証明要家人照顧多久,開價讓法官去判
7.精神賠償:我媽基本上本來就很淺眠,受傷後,更很難入睡,每天都痛醒,加上變天,風濕痛。
且當醫生說我媽要再次開刀,她整個嚇到說不想要開,這樣就好。
破相,我媽整個不敢出門,說這樣很醜,再家龜了兩個月....
--------------------
開價讓法官去判
8.薪資證明:我爸媽是作夜市攤販生意,所以我不知道如何提出,無法工作造成的薪資損失,
我阿姨因為剛好待業,其實是本來有工作,但就剛好把工作辭了,來我家照顧小孩,
但我爸媽還是會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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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低工資(勞基法)去算,開價讓法官去判
candy881230 wrote:
建議你,處理這種事,...(恕刪)
請問這跟過失傷害是同樣的意思嘛!?
也是需要六個月內提告嘛!?
candy881230 wrote:
再補充一下,法律並沒...(恕刪)
了解,也謝謝告知。
也想請教任意險的部分,有包含所謂的精神賠償那方面嗎?
還是野是要有實體收據單據,跟證明才可申請!?
t3629655 wrote:
1.臉部破相:是否可...(恕刪)
謝謝你,讓我了解還有最低工資這個部分。
我會再研究相關的金額的。
也會請醫師開立更詳細的診斷證明。
LKK徐 wrote:
樓上講的都對,提醒你...(恕刪)
其實我也想直接提告,但是以我上次自己的經驗去提告。
警察卻一值酸我,調解了嗎?沒有先調解就來告?對嗎?
你有請律師嗎?你沒請律師,你就要告人家!?告的贏嘛!?
所以我想先把談和解,調解委員,等所有流程都跑過。
若無共識再採取提告,這樣我想在法官面前也比較不會被說我方獅子大開口。
只想要多少$$$$$等。
不過真的任意險有賠償道精神損失這方面嗎.....有人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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