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急~11/6騎乘機車直行於內側禁行車道與突然左轉轎車發生車禍,懇請各位協助!!

小弟於11/6(二)早上8:30分左右,騎乘白色機車於舊宗路向北行,經民權東路時(民權大橋正下方),因見前方車道擁擠切換至內側車道後直行不久,與一輛銀色轎車發生車禍。車禍發生的當下,腦袋空白,也很恐懼,但幾經回想對車禍發生的印象,僅是自己在內側直行(繞過外側回堵車潮)想通過民權東路,但身旁轎車就突然快速向左切,當下想閃卻根本沒機會閃,撞上後人飛出去。

對於剛剛(12/5中午),轎車車主來電告知警局報告已出,並傳簡訊要求今天必需回應賠償方式否則她要提告,對於該車維修費10多萬元與事故發生疑異,小弟應如何是好?自知不該騎至內側禁行機車道,但對於肇責的部份應是小弟獨自負擔嗎?小弟身體受傷與機車初估報價3萬多元,難道都與對方無關嗎?懇請各位協助提供因應建議!!

如板上各位有行車紀錄畫面或任何建議事宜,懇請各位惠予提供協助!!
感恩~~
2012-12-05 14:45 發佈
eric9276 wrote:
小弟於11/6(二)...(恕刪)


請問對方是要左轉還是左切變換車道?

小弟之前是在內側撞到中間車道直接左轉的車輛...
騎的是大重機...
對方全賠...
初判表上也說明是對方錯...

建議您也去申請初判表或肇事鑑定...
你直行車...雖然是行駛於禁行機車...
但小弟認為這不是肇事主因!

ps.你有受傷&驗傷單嗎?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拍拍,之後記得保第3人財損,<1k,遇到這種不用緊張。除非他撞死你。
另外,看撞擊點位置,你有無侵入他的車道,
有侵入車道你的問題比較大(同時你可以咬對方侵入你車道)
另外,申請鑑定,並請對方提供維修單,不用照單全收用折舊去談
有受傷以刑逼民這種就不要亂用了。
好好談和解吧
撞到要修10W以上,新車嗎,還是1A2B,這已經是低階國產車前面撞擊的報價了。

警察初判出來記得先去看看,事故登記單上都有寫聯絡方式。看初判結果事啥。


真是惡人先告狀
你雖然違規騎在禁行機車道,但這不是肇事主因。
但還是要看筆錄與車禍鑑定結果。如果筆錄跟車禍鑑定都指向
是他突然變換車道導致車禍,他的修車費要自己塗牛屎,還要
賠你修車費跟醫藥費。
要有行車記錄器影片我想很難,找找看附近有沒有監視攝影機吧。
別被對方唬了
行駛禁行機車頂多被開張罰單
按照你的說法如果都是事實
是對方變換車道未注意才發生車禍
跟你是不是騎在禁行機車道無關,換成一台汽車一樣會被他撞上
去申請車禍鑑定及驗傷,對方沒有善意和解就告對方傷害

shiz99 wrote:
別被對方唬了行駛禁行...(恕刪)

好像把禁行機車4個字當隱形.我記得法令有改.機車要騎在快車到.要能舉證當時機車道有車輛擋住
既然對方想提告,你就去驗傷吧,
機車只有這點好處,受了皮肉傷在官司上有一點優勢。

你因為在禁行機車道所以有責任,
但是對方若是由中線車道左轉,對方責任可能比你重。
(視中線車道是直行、左轉或混合而定)
不過汽車修理比機車貴十倍,依肇責分攤後你可能會吃虧,
這時候就要靠「過失傷害」這個法寶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你描述的情況好像跟下面連結的很像(騎士剛好是騎白色機車撞上銀色wish),可惜時間與你發生車禍日期不一樣,給你當參考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056920&r=10&last=39961588









之前才有一則法官以路權為核心觀念來審理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再保證是先行違規者的必勝法條了


上班時間這段舊宗路往內科往堤頂交流道的要道

汽車搶道都搶到翻雲覆雨了 還要防機車突如其來的鑽車縫

根本是貼緊緊的前後左右四面環敵

騎機車還是安分點騎外側吧.........要鑽等紅燈車流靜止再鑽

eric9276 wrote:
小弟於11/6(二)...(恕刪)

bxxxxr wrote:
之前才有一則法官以路...(恕刪)

我印象中已經不止一則了,
所謂的路權,就是使用道路的權力;像並排停車或巷口違規停車,造成機車為閃避而發生事故,處罰的是亂停車的而不是事故者;逆向轉進單行道,或是誤行快速道路發生事故,處罰的是逆向的或是誤行的,因它不應該出現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或方向;路口發生事故,處罰的是從小路出來的,因為未禮讓幹道,…
路權是有規定的,考過駕照或上過駕訓班的應該都很清楚,即然有規定,就請不要以身試法了。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