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11/6(二)早上8:30分左右,騎乘白色機車於舊宗路向北行,經民權東路時(民權大橋正下方),因見前方車道擁擠切換至內側車道後直行不久,與一輛銀色轎車發生車禍。車禍發生的當下,腦袋空白,也很恐懼,但幾經回想對車禍發生的印象,僅是自己在內側直行(繞過外側回堵車潮)想通過民權東路,但身旁轎車就突然快速向左切,當下想閃卻根本沒機會閃,撞上後人飛出去。
對於剛剛(12/5中午),轎車車主來電告知警局報告已出,並傳簡訊要求今天必需回應賠償方式否則她要提告,對於該車維修費10多萬元與事故發生疑異,小弟應如何是好?自知不該騎至內側禁行機車道,但對於肇責的部份應是小弟獨自負擔嗎?小弟身體受傷與機車初估報價3萬多元,難道都與對方無關嗎?懇請各位協助提供因應建議!!
如板上各位有行車紀錄畫面或任何建議事宜,懇請各位惠予提供協助!!
感恩~~
你雖然違規騎在禁行機車道,但這不是肇事主因。
但還是要看筆錄與車禍鑑定結果。如果筆錄跟車禍鑑定都指向
是他突然變換車道導致車禍,他的修車費要自己塗牛屎,還要
賠你修車費跟醫藥費。
要有行車記錄器影片我想很難,找找看附近有沒有監視攝影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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