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昨日中午時.駕車在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騎機車的騎士撞擊後保桿
造成後保桿破洞.當下因為造成交通堵塞.便拍完照後將車移置路旁
待警察來到現場後.也告知很明顯的是後撞前的車禍
對方酒測值達到0.68 已達到公共危險罪
後來跟對方去派出所做筆錄.警察給了我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便請我先回去.並告訴我大概3天左右可以先跟對方談賠賞事宜
可以的話私下和解是最好的
剛剛我也已先行去原廠估價.並請原廠安排維修事宜.先不管對方誠意
先把車修好再說
想請問到時我告知對方賠賞金額時.如果對方打死不賠的話.我該如何做?
或對方願意賠賞.是否還要去派出所銷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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