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

我的邏輯比較不同
在政府立法保障安全同時
我深深不以為然
自身的安全還要政府立法來保障
我覺得安全帶不繫這種規定跟本不用立
自己安全自己負責
只要立法有關這些有關自身安全的部分
保險不理賠
開車用手持行動電話出事保險也不要賠
類似這樣的
誰還會不繫安全帶或用電話
但是
影響別人安全的部分
像雨天不開燈這種會影響他人安全的
就一定要立法
因為憲法也有規定要保障人民身命財產
酒駕我更是贊成處以極刑

所以我也常去電交通部
建議有些規定一次到位
不要一下前做戴安全帶
過幾年又規定後座
過些時又來個什麼
怎麼不一次做好
非要等出什麼事才來研究什麼該規定
真是鬼島政府

2012-11-27 12: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政府政策
barkley小廖 wrote:
我的邏輯比較不同在政...(恕刪)



你說的那幾項 我是沒意見
但是

"像雨天開燈這種會影響他人安全的
就一定要立法"

這點 我想問一下
你是說 下雨天 不能開燈嗎?...

那就很莫名其妙了...

如果雨下很大 又不能開燈
那才是危險阿...
因為 前後車輛 會因為雨勢過大 根本沒辦法看到該看的車輛
這時開燈 反而是讓他們能清楚知道 前後方有車...

下大雨 不開燈 才是造成別人的危險吧...

而且老實說
以原廠的設定
就算大白天開燈 也完全不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所以你說開燈這件事 我是覺得很莫名其妙
當然你是指那種改過的打鳥燈 或者要讓人瞎眼的大燈 那就沒話說
那種 就該立法....
我當然是贊成下雨開燈
可能是我表答的不好
哈哈造成您誤會
我改正
see52001 wrote:
你說的那幾項 我是沒...(恕刪)
line:barkley7634

barkley小廖 wrote:
我的邏輯比較不同在政...(恕刪)


若不小心撞到沒繫安全帶的...
對方"可能"因為沒繫安全帶而死亡...
但不能歸咎一定是安全帶的問題...
你用你撞死人的立場...與你家人被撞死的立場想想...
會找不到一個交集!

手持電話更不用說了...
會因為不注意提高撞到他人的機會...

所以還是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喔!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barkley小廖 wrote:
我的邏輯比較不同在政...(恕刪)

別忘了

健保也是一種浪費

另外
車禍時也可能造成他人責任加重

安全帽亦同


那就立一個車禍不繫安全帶不戴安全帽摔出去變植物人,殘廢的話

國家不用負擔其健保支出,也不用給他福利的法好了

要不然,這怎麼可能只是關係個人的事?

規定要繫安全帶、戴安全帽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共同的政策,這沒什麼問題吧

可怕的是台灣每次仿效國外一些好的政策總是學半套,或者變質、或者無限上綱

譬如瓜皮安全帽、譬如一堆莫名奇妙的兩段式左轉、譬如停紅燈禁用手機....
最近有宣導要讓行人
我完全贊成禮讓
但也不是一昧的讓
行人也不要認為車輛要讓就肆無忌憚
這養說好了
一台行進中的車
要停下來跟行人要停下來
那個簡單
開車不是不讓
也要有足夠反應的時間跟距離
所以我自己過馬路
寧可自己停
畢竟人停住是比車來的快
line:barkley7634

barkley小廖 wrote:
我當然是贊成下雨開燈...(恕刪)
.


喔喔
那抱歉 我也誤會了
我也支持 下雨天 要開燈
不開燈 都是害到別人而已

see52001 wrote:
.喔喔那抱歉 我也誤...(恕刪)

這點jeep就不錯了,只要大燈設定在auto,開雨刷時大燈就跟著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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