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七月在鄉間小路與機車發生對撞,對方未滿十八歲,由於是小路所以中央沒有分隔線,我也都延著右邊白色實線行駛,在一個約60度的彎道中對撞,從行車紀錄器來看,對方有偏向我方導致對撞,我方車損約七萬(我有保丙式車險),對方十幾年50cc老車全毀加上多處擦傷與手掌骨裂掉,本來談好要由我方保險理賠,但初步鑑定責任為5:5(因為無分隔線所以無法明確判定),保險公司表示雙方財損互相抵銷,最多再賠對方4~5萬(對方要求15萬),多次與保險公司協調是否可以多賠一點,保險表示沒辦法,對方說今天要給他答案否則就要提告了。
真衰,這樣判下來過失傷害成立的機會高嗎?易科罰金會很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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