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到他前方將其攔下,斥責/痛打 看你高興以上當然是開玩笑的...不過如果讓我遇到白天好說,因為畫質清晰晚上一定會稍微跟近一點不然拍不下來就不能檢舉了PS: 我好喜歡下交流道不使用方向燈的駕駛!啥碗糕 wrote:請教各位!在路上經常...(恕刪)
CrazyShark wrote:在省道就不要離前車太遠,在國道就檢舉他 +1方向燈只要用指頭撥一下,就可以讓他人(車)有應變的時間與準備,所以,不打方向燈的駕駛人,根本無視、不尊重在其後方、左右的其它車輛,是非常自私的行為。為了提醒他的車有配備方向燈,見一次檢舉一次是最好的辦法,別無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