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從桃園騎車到新莊去上班
經過迴龍舊路到公司的途中....
一位開著CRV三代的車主..車號0811-@@後面兩個英文就不說了!!!
你的開車真的讓人非常的不高興,明明路上就畫著很詳細的實線..
也區分了機車道了!!你一定要用機車道超車嗎???這樣超車的方式
能為你增加多少時間阿!!!!!!!短短的五分鐘你就這樣違規兩次!!
如果撞到人怎麼辦呢??????

對你的行為真的很感到危險!!!是對他人危險而且是覺得非常危險....
請有認識這位車主的朋友告知一下了!!!
看來我的安全帽也來去裝個行車紀錄器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