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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騎機車出車禍就遇到獅子大開口

某一天晚上,直行經過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巷子出口,煞不住直接撞上對方(騎腳踏車大約50歲左右的阿杯),我方(騎機車)因為機車道幾乎被亂停汽機車佔住所以我走快車道(警方也說我走快車道沒關係),當時時速大約在40幾左右,快經過巷子口的時候我有放掉油門但是沒按煞車(當時巷口停一台貨車擋住我右看巷子車況的視線)不過還有一段距離不到會完全擋住,對方未左右觀察來車就直接從巷子騎出來,當我發現到他的時候我已經煞不住就撞上去,對方左手骨折身上一些小擦傷(當時他說他有點頭暈想吐),我是左腳擦傷、腳拇指、嘴唇撞傷腫起來(手部拉傷應該是當時急煞造成的),先叫救護車只有他上車我沒有,交通大隊到現在拍照、酒測、做筆錄,回到家我腳拇指腫起來有點走不太動,我就請家母到醫院去看對方的傷勢,對方在醫院待個兩三個小時就出院。

以上都是當天發生的事,當時對方就說沒有要告我們,雙方要和解看要怎麼賠,就以為是單純的交通事故......

結果第二天就打電話去慰問問他狀況跟初步賠償事情,他就說他左手臂有"粉碎性骨折",腳的骨頭也有問題,我們就跟他說請你把去醫院診斷證明給我們,我們去幫你申請理賠,他也ok。

第三天他就打電話給我說你們這樣的處理方式很不恰當,他說他受傷沒工作,身邊沒什麼錢(獨居),沒辦法過日子,搞到去乞討他這樣很難看,等不到保險理賠的錢下來,他這樣會餓死,又扯一堆他家裡的事,(重點)他就跟我講說他有靠山,也認識一些道上兄弟,有一位朋友律師,這樣鬧上法院對大家都不好,講說晚上如果沒給他一個對雙方都很好的和解方式,他就要把這個案子交給他的律師處理,(原本這件事都是我跟我家母在處理)後來跟我家父討論這件事就決定父母也一起去他家跟他談和解。

第一,他就直接說他現在粉碎性骨折腳也受傷沒辦法工作,他需要有收入來過日子,結果他一開口就要一天3000,一個月9萬,要持續給他半年,講出這筆數字擺明就是要獅子大開口,我們就直接跟他說麻煩您拿出您的工作薪資證明,他拿不出來講一堆理由,第二,他說他現在沒收入醫藥費也是要錢,需要我們賠他醫藥費,醫藥費就交給保險公司理賠,(重點)他說他有粉碎性骨折,我們叫他拿出醫療費用收據來看看,一樣理由一大堆拿不出來,討論到後來他好像怕走法院(感覺靠山都是在唬爛)我們就直接說要走法律途徑就來吧!!!威脅我們又來個獅子大開口,原本只想好好的談一談和解送個水果大家平平安安就好...現在不用了.....

而且我記得粉碎性骨折不是至少都要在醫院躺好幾天??
以當時的力道我機車撞下去只有前殼損毀跟倒車掉漆.....這樣就可造成粉碎性骨折我也很訝異...
支線道路要到主線道路不是都要左右觀看....撞到對方的瞬間記憶我還很清楚..他的臉朝前方

看交通事故鑑定出來是怎麼樣再來討論賠償問題,如果他想要再獅子大開口,就跟他走法律途徑奉陪到底。

2012-10-20 3:19 發佈

pp54875 wrote:
某一天晚上,直行經過...(恕刪)

你還不去驗傷啊?


不過講真的
他應該不會去告你

郭采潔 wrote:
你還不去驗傷啊?不過...(恕刪)


對啊,
樓主也可以去驗傷啊,
要告大家一起告,
路權在你這邊,
不用怕!!

郭采潔 wrote:
你還不去驗傷啊?不過...(恕刪)


我是只有去外科塗藥,拿收據證明...
聰明一點,開好受傷證明等他
要告..嘿嘿..有的拼
還可反過去求償
我右大腿粉碎性骨折,開3次刀躺了8.9個月.....

直接走法律途徑比較實在,反正賠不會比他開口的多.


pp54875 wrote:
某一天晚上,直行經過...(恕刪)
建議樓主

以後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

財損+損傷...

讓保險公司人員跟對方談就好.....


保險公司也不會讓對方這樣獅子大開口

只是ID而已 wrote:
建議樓主以後一定要保...(恕刪)


有保
目前懷疑對方是失業有一餐沒一餐很缺錢,捏造很多謊言,想要拿到更多錢

請里長陪同包個小紅包給他,就當是壓壓驚

還有將事發當時違停的車子記下(最好在筆錄裡)

如果對方提告,以上動作對你有利
觀自在

andy0935 wrote:
我右大腿粉碎性骨折,開3次刀躺了8.9個月.....

直接走法律途徑比較實在,反正賠不會比他開口的多.(恕刪)


請問

結果對方賠了多少?

目前走路或生活上有不便嗎?
觀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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