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律達人
三方車禍鑑定結果:
第一次:
A車責任50%
B車責任50%
C車無責任。
B車不服,申請2次鑑定
第二次:
A車責任10%
B車責任90%
C車無責任。
調解兩次,A車願意賠償50%,但B車還是不服,不願賠償和解。
調解失敗,須進入訴訟程序。
請問:
1、C車可以先跟A車和解50%後,餘款只向法院告B嗎?
2、若1可,則餘款不到10萬,是否依鑑定報告直接申請支付命令與假扣押即可?
3、還是C車不能和解,須至法院同時告A與B?
若方便,還請惠賜相關法律條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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