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檢舉人還是填單舉發的員警,都沒有獎金!不過,取締件數會算在開單的員警身上!某方面來說...算是工作績效的表現!檢舉歸檢舉,怕只怕萬一日後被檢舉人提出行政訴訟(以前叫聲明異議),對違規事實有爭議的話,屆時法官搞不好會依檢舉資料傳檢舉人說明...
aart6776 wrote:要是由民眾檢舉~查證...(恕刪) 去年新聞提到的過去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為民眾詬病,日前交通部交通部修法通過,將不再從罰單罰金內提撥執法人員的抽成獎金,也就是決定刪除交通違規罰鍰提撥獎勵金的規定,讓時常站在街頭藉取締賺獎勵金的警察,每個月大約少了三千元收入。
凸01凸 wrote:去年新聞提到的過去警...(恕刪) 這是舊新聞了吧!十多年前就已經取消警察開單獎金這一條了!(去年去派出所備案,看到黑板上寫著"請各位同仁本週繳交罰單五張"當下心裡還在想平均才一天一張嗎? 怎這麼少!)
Gison wrote:不管是檢舉人還是填單舉發的員警,都沒有獎金!不過,取締件數會算在開單的員警身上!某方面來說...算是工作績效的表現!檢舉歸檢舉,怕只怕萬一日後被檢舉人提出行政訴訟(以前叫聲明異議),對違規事實有爭議的話,屆時法官搞不好會依檢舉資料傳檢舉人說明......(恕刪) 這位網友是巷子內的有位網友兩年檢舉兩萬件交通違規還沒有被法官傳過去說明過
Gison wrote:不管是檢舉人還是填單舉發的員警,都沒有獎金!...(恕刪) 怪了,最近有新聞說,檢舉達人都是職業的.且檢舉別人違規,卻自己先違規.甚者,以前半夜違停紅線的,一般警察都不舉發,以勸導為主.而檢舉達人拍下後直接檢舉,導致住戶接紅單接到手軟.沒有獎金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