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ang wrote:遇到這種"車隊", ...(恕刪) 娘子快來看傳說中的自我感覺良好...你不覺得你的前面很空嗎?你如果跟上前車,貨櫃車也沒機會嚇到你,有的時候你自以為的安全,其實正是招來危險..
熊八 wrote:第二部都快到畫有槽化線的閘道口了還敢這樣玩如果他前方的車子突然煞車我看根本就追撞了逼的非常近~而且04秒的時候地上寫著"出口專用"擺明危險超車 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虛線右邊通稱為輔助車道就是輔助大車避開小烏龜的車道要是這麼容易被嚇到開省道就好建議不必撿舉因為不會成立
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1日施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 九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國道警察局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