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在下面這個路口

當時我因為要待轉,所以車速很慢,我過了路口但還沒進待轉區時
看到一輛黑色MAZDA要從對向車道左轉過來
當下看到他有放慢車速,但是我車還沒進待轉區時,忽然聽到油門踩下去引擎拉上來的聲音
接著我就從側後邊被撞了
車子左側有明顯黑色漆痕
大牌也被撞凹90度
照片中機車是被撞進去的
當下後座女友被機車壓到,有覺得痛
因此到醫院檢查並開診斷書
沒有外傷,但會痛,所以醫生開肌肉拉傷。後來也確定肌肉真的有拉傷



現在還沒收到對方電話
這樣的情況是我應該要讓他還是他應該要讓我?
肇責可能如何分配?
如果依當下狀況來說的話,雖然我靠很外側(沒有騎到斑馬線,也離斑馬線70cm左右),但我依然是直行狀態,雖然我意圖待轉,但我依然在直行狀態,是否適用轉彎車須讓直行車?
真的很冤枉又無奈,我明明守規矩的綠燈騎到待轉區卻被撞,我也無法注意到他,因為我已騎過他的車頭後他才加速撞上。
那個路口有監視器,但很不幸的只有拍到他轉彎,而我只拍到模糊的我被撞。而且從監視器看來他竟然順順的就轉過去,沒有停頓耶,但是我明明看到他有稍微放慢再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