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是機車 發生擦撞 車沒有倒下 也無人員受傷
不過這幾天卻為了賠償問題跟對方有點異議 !!
先放上地點的圖 是一個十字路口 ((藍色:我 紅色:對方)




當時我是要從對向馬路過路口
而對方是從另一方向過來
當時我速度已經慢了下來 而且確認過無來車之後開始過馬路
接著當我幾乎快過完馬路的時候 聽到對方擊煞車滑行後撞擊我機車後方
因為撞到皆有移動車輛 且確認過有沒有人員受傷 確定過車子損傷情況
所以 我問對方有不要叫警察來處理 結果一開始對方卻說不用叫警察
且因對方騎的車也不是他的 到最後我還是堅持 若要出保險的部分 一定要叫警察
最後附上我車損的部分 ((我的GSR 三年多 保持這樣 還是破相了



只有機車防燙外蓋的部分有破損 一個鎖點被撞凹掉 還殘留著一點點他車上的漆
其他部分皆無什麼損傷到 人也沒有受傷 所以也不打算修這一個部分了 ..
但是對方騎乘的RACING 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目測起來H殼斷裂+前土除斷裂
今天打電話 詢問我怎麼賠償?? 我的部分已經不計較了 人員也無受傷
我回: 要是這樣 不然我們去申請看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我們再來講好了 ..
對方就惦惦著了 因為 也不是他的車 但他是肇事者 ! 現在就請車主再連絡我了= =
不知道各位能否給我一點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