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 日起開罰低頭族 , 請開車騎車不要再用平板或是手機之類的 , 以免被逮到(要用就不要被逮到 , 不然就停在路邊, 停好再用 )被抓到機車罰 1000 , 汽車罰 3000不要跟錢包過不去....
法規明確規範,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簡單的說就是只管你手機 平板電腦 PDA GPS 只要是手持的話就都不行但是也只限於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我猜 用車架或是放在副駕座上使用都非違法golove123 wrote:為了安全也別在行車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