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端建議機車於三線道路段免兩段式左轉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101年9月7日致本部民意信箱信函。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首應依標
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如無標誌或標線之情形時,則於下列情形時方應兩段方式進行
左轉:
(一)在內側車道設有進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
其他車道左轉。
[這段是直接說明了,即使開放內側行駛 你機車等同慢車一樣要兩段式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
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跟(一)一樣的解釋,唯一看不懂的是兩段式右轉 手誤嗎]
三、依上開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並無臺端所提「於三車道之路段」均應兩段
方式左轉之通則規定,另有關各道路之車道使用配置及管制管理,係由各道路管理機
關考量所轄道路幾何條件、交通量及車輛組成依交通管理需要所規劃,故臺端建議全
面塗銷內側車道禁行機車規定乙節,並不宜通案強制要求。
[簡單說明就是認為機車行駛內側是危險的,不方便管理所以繼續實施禁行機車]
四、惟臺端如對特定道路之車道配置、使用管制及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規定認有不合
理或應再檢討改善之處,當可向該管道路管理機關提供具體建議,俾利其檢討改善;
或臺端亦可敘明具體路段資料提供本部,本部將函轉請該道路主管機關參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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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交通部給的答案一樣矛盾
既然機車不管任何路段都要兩段式 換大型重型機車卻能免除兩段式左轉
再來機車行時內側車道在你們眼裡是不安全,換成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就變安全的
那請問 車輛行車安不安全就只是看你是哪種車輛行駛規範下去定義的嗎
xopen520 wrote:
(一)在內側車道設有進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
其他車道左轉。
[這段是直接說明了,即使開放內側行駛 你機車等同慢車一樣要兩段式左轉]
那是因為內側有禁行機車,如果內側無禁行機車,沒有待轉指示,則可以直接左轉
xopen520 wrote: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
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跟(一)一樣的解釋,唯一看不懂的是兩段式右轉 手誤嗎]
兩段式右轉則是在大條的單行道出現,像北市的杭州南路、信義路、仁愛路
舉例來說如果行駛在仁愛路的左側,要右轉的話就要兩段式
第二條是很合理的,因為要右轉就要先到右側,即使汽車在單行道的左邊也不能直接右轉
大家認為三車道以上要兩段式也是很正常的,因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所以在路上通常都只有兩個車道(包含慢車道,慢車道就是以10公分白線實線分隔的車道,並非外側就是慢車道)
xopen520 wrote:
再來兩段式右轉是建立在有分隔島區分快慢車道才要這樣做
那機車要兩段式右轉幾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因為只要有分隔島 左側車道一律都會畫上禁行機車
那請問要如何兩段式右轉
請問樓主是住在中南部嗎?中南部道路幾乎都是雙向,很少有台北市的超大條單行道,像杭州南路最寬的一段就是單向五車道,在最左邊的話當然要兩段式右轉阿
米咖 wrote:
禁行機車政策已經被交...(恕刪)
2012/6/30 23點59分 黃牌騎禁行機車道好危險喔
過了一分鐘變好安全喔
唉,禁行機車有時候真的禁的不合理,機車族的路權真的是毫無保障
只開放兩個車道可以騎的空間真的超窄
路邊汽車囂張的違規停車,同時有兩三台公車要靠站
路邊兩個車道根本就沒辦法騎
[三車道以內的道路不繪製禁行機車,可直接左轉]
[三車道以上則只有最內線禁行機車]
這兩點訴求有這麼難嗎?又不是全部取消禁行機車,只是要一個平面道路上比較合理的用路權
對於很多道路,只是多開放一個車道
汽車族聽到了就跳腳,我實在不知道他們到底有什麼不滿
我們不奢望開放高快速公路,不奢望取消全部的禁行機車
但至少還我們合理的用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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