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亂開遠光燈的人真多
造成他人視力受損與妨害交通安全
應該用刑法傷害罪處理
監理單位對於車燈改裝成強烈燈光者應給予重罰
這種家庭與學校教育失敗的垃圾,大家只能祈禱他們早日自己摔車暴頭亡
途中在台南附近遇到一台 VIOS, 車燈燈泡換成爆亮那種, 遠遠我整車內(CRV2) 都是他的燈光!
這種光非常讓人生氣, 而且這輛車還一路到處鑽,
那時他切到內側, 但是內側車稍多, 而他用它那令人生氣的光, 閃了前方車,
前方不為所動, 同時有稍放慢車速,
這時我中線車速稍快, 超了內側車道, 這爆亮車一路切到外線, 準備超到前面去!
我原想在他超過後, 也跟在他車後用遠燈伺候他一路!
但發現剛剛內側被他閃的車輛, 追了過來, 黏上了, 一路緊咬, 當然也用遠燈照他!
VIOS還會怕喔, 一路逃!
有人教訓他就好, 我繼續順順開. 但心情好了非常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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