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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案件層出不窮,是否需再次聯署?

「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期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並致人受傷者吊扣期駕駛執照兩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領考。
-這是台灣目前對於酒駕處罰條例。

日前宣布「連坐罰則」乘客不勸阻駕駛酒駕,每人將罰三千,並將罰緩的上限修至九萬。

但是這些罰緩是否真的有效改善近來酒駕問題不斷的問題?

這真的是要打上一個問號。

以這次的事件,富家女酒駕和過去新聞報導很大的葉少與殷少

它們共同的特徵就是有錢

那麼就算提高罰款對於部份的酒駕者來說只要「賠錢了事」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反正我有的是錢,像新聞報導殷少爺以五百萬私下和解,用錢了事不就好了?

但是人命是真的能夠以金錢來衡量? 當把兩者放置天秤上衡量,這是我們該擁有的價值觀嗎?



就以現在的法令來說,儘管是上修了罰緩金額,但如此法令還是沒辦法有效降低酒駕上路。

為什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不用被關,而能夠在外面逍遙? 

是因為酒駕算是過失致死? 應注意而未注意? 何謂過失? 因為沒有犯罪意圖?

喝了酒自己並不能自我控制,喝酒前明知之後自我控制能力有限卻執意上路

明知有可能造成傷亡,這種究竟是算「故意」還是「過失」? 這兩者只是一線之隔。

這種「自由選擇」的行為稱之「過失」?似乎真有點說不過去。



台灣的刑責

酒駕最高能處7年以下以期徒刑

酒後不能安全駕駛,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致死,最高判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傷害,6月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業務過失傷害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酒駕的罰則與刑責    



但是現在多半不是刑責易科罰金不然就是緩行處理,這又要如何有效的杜絕現今酒駕案例?

以錢就可以來解決枉死的人命,這就是現在的道德觀念?

看這新聞中的葉少,枉死三條人命。現在卻是待在校園? 這又算甚麼?



近來不斷的酒駕新聞,不僅是讓人氣憤也讓人覺得無奈。

沒有違規的公民,卻是要為違規的惡人受苦受難,這就是現今的台灣?

酒駕更是危害著一般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過去mobile01有過加重刑罰之連署,

但是以現金的成效看來仍是不足抗衡!



或許在這發文請求各大網友的支持的力量也是有限。

但還是希望大家一齊幫忙,再次的連署,「加重」對於酒駕刑責。

保護大家;保護自己。

全民反酒駕連署



2012-09-21 14: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案件
開千萬等級的法拉利,酒駕撞死人,賠五百萬

開百萬的GTI,酒駕撞死人,應該賠多少?

開十萬中古車,酒駕撞死人,應該賠多少?


立再多法,不執法,有什麼用?

酒駕又怎樣? 打警察又怎樣? 巿長、議員一出面,沒事!

wetty wrote:
開千萬等級的法拉利,...(恕刪)


請大家用重機的標準來看吧

直接禁止開車

就像動物保育廣告

沒有開車就沒有殺害

Ash-na wrote:
但是人命是真的能夠以金錢來衡量? 當把兩者放置天秤上衡量,這是我們該擁有的價值觀嗎?


個人建議是,

刑法判決的刑期,不應該因為犯罪者有先拿一點錢來賠償,而有減少

同樣的犯罪行為,就要有同樣的判決

不應該因為金錢的力量,而有不同的判決

(法院的招牌不是天平嗎? 原來是秤錢的!)


至於該賠多少錢,由國家先付給受害家屬,國家負責向犯罪者討債

受害家屬一定拿得到錢,不必擔心犯罪者賴帳,光強制險的賠償在今天的環境真的太少了

只要犯罪者沒有賠完,國家就一輩子追他的債
wetty wrote:
個人建議是,刑法判決...(恕刪)


您這樣講是沒錯,但那背後又是要面對許多的困難以挑戰

現在社會存在著許多隱憂

要一一處理實在是有困難



以酒駕來說,這是心態上的問題

我認為現行刑責判的實在不重,以至於太多民眾以身試法

反正只要用錢就能解決,緩刑易科罰金etc.

這對於酒駕者來說又能夠有多少的威脅性?

畢竟酒駕上路,是攸關著大家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至於議員、民代的陳情減刑或是恐龍法官等,這又是另一方面要去探討的了。

我是認為至少加重刑責是有一定的嚇阻性的

xopen520 wrote:
請大家用重機的標準來看吧
直接禁止開車
就像動物保育廣告
沒有開車就沒有殺害


請問您所謂的重機標準是?
大家都不開車?我認為您的意見實在是沒有建設性也毫無可行性
我就不予置評了
美しさのものを探して Ash's Blog http://blog.yam.com/ashna
請問您所謂的重機標準是?
大家都不開車?我認為您的意見實在是沒有建設性也毫無可行性
我就不予置評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比照大家對於重機標準

酒駕被抓除了 刑責 民事求償

一律禁止開車

再犯就是抓去關

一犯5年 再犯在加5年

不得假釋 亦不得緩刑

簡單說就是褫奪路權

唯一有效的就是酒駕撞死幾個立委和高官~

絕對馬上修法執行!

反正酒駕那麼多,官員也那麼多,

總有一天等到你!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只要被酒駕撞死的不是官商名流的親屬
聯署一千次 一萬次 也沒用
撞死一千個 一萬個 也不怕

xopen520 wrote:
比照大家對於重機標準

酒駕被抓除了 刑責 民事求償

一律禁止開車

再犯就是抓去關

一犯5年 再犯在加5年

不得假釋 亦不得緩刑

簡單說就是褫奪路權


贊成
再加吊照終身不得考領
Yunalesca wrote:
贊成再加吊照終身不得...(恕刪)


吊照終身沒用 還是會有無恥的無照駕駛者 繼續喝酒開車

還有知法犯法的人 聯署會有何用處

我贊同樓上的說法 多死幾個官員或官員家屬 自然就會被重視

現在酒駕被抓到無法處理的心態

罰再多的錢也只是皮肉痛 沒錢罰就給你關

關個三五年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出來繼續喝 這種無恥的人很多

會怕的人也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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