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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被開單,可申訴嗎?

(小弟不知道發在這邊對不對,如果不正確請告知。廢話頗多,可以直拉正文)



正文
[請益]被開單,可申訴嗎?
  我們從東而來(線道155),要轉左上角那條(夾在153跟155中間那條)
[請益]被開單,可申訴嗎?
  (這張圖我轉90度比較好說明)
  小弟在1,看到2、3都是紅燈便乖乖停下來等,過了一下子3變成綠燈(此時2還是紅燈),想說可以走,就騎過去。沒想到警察就在4把我攔下來,說我闖紅燈。
    過程中他也有問我從哪邊來、要去哪裡,我也照實回答。但是我有稍微講一下那邊的交通號誌很複雜,我路況不熟,能不能不要開。他也沒有刻意說什麼,說"好啦,開一張千元有找的,意思意思。等等下去經過郵局就直接繳了。"
  結果他開了我一張45-3(未依規定駛入車道,900)。

  小弟會"闖紅燈"的原因是因為3的紅綠燈角度(對小弟來說幾乎是垂直)實在太詭異,加上人生地不熟,找路之下才誤以為可以通行,而且要過去之前也都有看左右並沒有來車。跟員警解釋過後,他們自己也說那邊很複雜,要注意。我有跟他們說3紅綠燈的角度根本就是要給從1方向的來車看的,他們卻說那是要給左邊那條路來的車子看的。後來發現他單子開也開了,我也沒辦法了,只好作罷不繼續跟他辯解,因為還要趕時間。
  簽名之前他還問了一句"這樣你有沒有承認你闖紅燈?",我當下也只能說有。
  拿到罰單,他跟我說,等等順便去下面郵局繳一繳就好了。
  
  結果好不容易看到郵局,進去要繳費,小姐卻跟我說這個還沒建擋不能繳。

三、疑問
1、小弟是否能夠申訴?本來違規事實是闖紅燈1800,他只開我一張未依規定駛入車道900
2、小弟是否能夠以"交通號誌角度不正、誤導駕駛人通行"為理由申訴?
3、小弟車子屬台中豐原監理所管轄,人在高雄讀書,違規地點在雲林,該向何單位申訴?
4、員警明明知道罰單還沒建檔沒辦法繳交,還跟小弟說可以馬上去郵局繳,是否可申訴?

小弟很難再回現場去拍照舉證,因為太遠了


  順便推薦一下幾個景點:

東石漁人碼頭:傍晚風景非常漂亮,妹妹穿得很清涼(濕背秀啊),不過親子比較多數

港口宮:雲嘉地區數一數二的媽祖大廟,可比朝天宮,只在台十七旁邊

鰲鼓溼地:有空再去就好了,沒有鋪柏油,短短2.5KM,碎石子路,騎得頭暈目眩。盡頭只有一間觀海樓跟濕地。不過喜歡打小鳥的愛好者倒是可以去看看。

北港運動廣場旁的小吃街:根本美食天堂,老饕絕對不能錯過。

北門烏腳病紀念館:剛好休館沒去。但是旁邊的基督教病院剛好有某戲劇正在拍攝,說不定可以遇到大明星。

黃金蝙蝠生態博物館:雖然地處偏僻,但是在那邊學到的東西真的很多,還能親眼見到蝙蝠在睡覺的樣子。裡面的志工解說很詳細,值得一遊。


2012/09/18補充
小弟上網找到有前輩剛好有拍到這路口 但是不是很清楚
高鐵HSR (sss89229)-千萬別惹花生---雲165
圖二中 左邊那條路就是小弟駛來的道路
右邊那條就是小弟要進去的道路
可以看到紅綠燈根本就是垂直........

9/19補充,小弟會PO文多少有些取暖意味,同時也希望多聽取各位前輩的意見
或許用字遣詞有點偏激或刺眼,辯駁方面可能太多主觀觀點
但是小弟並無惡意,用意在虛心求教
就像miket5大大所說的,至少跟政府申訴,實戰一下也好,沒有壞處
若有得罪之處請多多包涵
2012-09-18 4:05 發佈
沒有現場照片,只能一知半解的說

不過我猜你可能是看錯燈號

1、小弟是否能夠申訴?本來違規事實是闖紅燈1800,他只開我一張未依規定駛入車道900
當然可以。 這種要求這輩子沒見過~~~~
2、小弟是否能夠以"交通號誌角度不正、誤導駕駛人通行"為理由申訴?
當然可以。 只是申訴會不會過的問題。
3、小弟車子屬台中豐原監理所管轄,人在高雄讀書,違規地點在雲林,該向何單位申訴?
處罰駕駛人的罰單,就是駕籍地管轄監理站。
4、員警明明知道罰單還沒建檔沒辦法繳交,還跟小弟說可以馬上去郵局繳,是否可申訴?
當然可以。不過這一點好像也不構成什麼,因為紅單上有註明現場舉發案件五天
以後郵局或金融機構繳納。有點白申訴~~~
BFILTER wrote:
(小弟不知道發在這邊...(恕刪)


難怪我越來越喜歡拍照了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tk119 wrote:
沒有現場照片,只能一...(恕刪)

有補充圖片

就是看錯號誌燈(因為路不熟悉)

這樣我被那警員戲弄真的很不爽
我同學說如果向督導組申訴
撤單成功的話 那個警員會受到處罰?

迷途鴉 wrote:
難怪我越來越喜歡拍照...(恕刪)


小弟是騎摩托車
兩天騎了350km 有八成時間都騎在車子上面
正再考慮是否要購入行車紀錄器....

BFILTER wrote:
一、前言
  小弟今年升大學四年級,想說趁暑假帶女朋友出去玩玩。
  我們都在高雄念大學,也交往了很久,所以想說回鄉下見識一下田園風光(實際上大部分都是農田魚塭),順便回阿公家見一下父母順便住宿。(阿公已經過世,但是由於父母工作關係每周會有兩天住在老家)。
  我們從楠梓出發,沿著台十七北上,到東石去外婆家坐一下,去一下漁人碼頭、鰲鼓溼地、港口宮走走,然後繼續北上,到南水林(台十七旁)住一晚,隔日從北港往四湖,繞回北水林,前往蝙蝠生態博物館,之後往西繞回台十七,回到楠梓。

二、正文

  我們從東而來(線道155),要轉左上角那條(夾在153跟155中間那條)

  (這張圖我轉90度比較好說明)
  小弟在1,看到2、3都是紅燈便乖乖停下來等,過了一下子3變成綠燈(此時2還是紅燈),想說可以走,就騎過去。沒想到警察就在4把我攔下來,說我闖紅燈。
  當然父母都有教育過,被警察攔下來"好聲好說",說不定他會乖乖放你一馬,小弟也是照著作,希望他能夠放我一馬。
  過程中他也有問我從哪邊來、要去哪裡,我也照實回答。1,但是我有稍微講一下那邊的交通號誌很複雜,我路況不熟,能不能不要開。他也沒有刻意說什麼,戲謔式的說"好啦,開一張千元有找的,意思意思。等等下去經過郵局就直接繳了。"
  結果他開了我一張45-3(未依規定駛入車道,900),並非我料想中的600還是更便宜的。


  小弟會"闖紅燈"的原因是因為3的紅綠燈角度(對小弟來說幾乎是垂直)實在太詭異,加上人生地不熟,找路之下才誤以為可以通行,而且要過去之前也都有看左右並沒有來車。跟員警解釋過後,他們自己也說那邊很複雜,要注意。我有跟他們說3紅綠燈的角度根本就是要給從1方向的來車看的,他們卻說那是要給左邊那條路來的車子看的(海豚都會轉彎了,他應該也練就一身眼睛轉彎的好功夫)。後來發現他單子開也開了,我也沒辦法了,只好作罷不繼續跟他辯解,因為還要趕時間。
  2,簽名之前他還問了一句"這樣你有沒有承認你闖紅燈?",我當下也只能低聲下氣說有。
  拿到罰單,他跟我說,等等順便去下面郵局繳一繳就好了。
  臨走之實我還不忘陪笑,賣力地跟他說感謝,您真是我的再世父母之類的客套話。
        我永遠忘不了他嘴角那一抹真誠的微笑。

  結果好不容易看到郵局,進去要繳費,小姐卻跟我說這個還沒建擋不能繳。被擺了一道。

3,三、疑問
1、小弟是否能夠申訴?本來違規事實是闖紅燈1800,他只開我一張未依規定駛入車道900
2、小弟是否能夠以"交通號誌角度不正、誤導駕駛人通行"為理由申訴?
3、小弟車子屬台中豐原監理所管轄,人在高雄讀書,違規地點在雲林,該向何單位申訴?
4、員警明明知道罰單還沒建檔沒辦法繳交,還跟小弟說可以馬上去郵局繳,是否可申訴?


小弟很難再回現場去拍照舉證,因為太遠了

四、後記
  原本的好心情,就被這一張罰單給打壞,還跟女友吵了一架。
  4,小弟本身是念法律科系,其實念久了會把政府機關當成預設假想敵。女友比較偏向花錢消災,我卻一定要幹譙一下,結果一路上吵吵鬧鬧,到最後兩人都默不吭聲。
  原本我想說被開單,自己不爽一下還是要乖乖繳錢,但是想到生平第一次被開單竟然如此莫名其妙,加上騎了200多公里以及那壓垮感性的最後一抹微笑,我請教了警專畢業的國中同學。

  但是他很菜,所以有說跟沒說一樣,所以決定上來請教各位前輩。
  順便推薦一下幾個景點:

東石漁人碼頭:傍晚風景非常漂亮,妹妹穿得很清涼(濕背秀啊),不過親子比較多數

港口宮:雲嘉地區數一數二的媽祖大廟,可比朝天宮,只在台十七旁邊

鰲鼓溼地:有空再去就好了,沒有鋪柏油,短短2.5KM,碎石子路,騎得頭暈目眩。盡頭只有一間觀海樓跟濕地。不過喜歡打小鳥的愛好者倒是可以去看看。

北港運動廣場旁的小吃街:根本美食天堂,老饕絕對不能錯過。

北門烏腳病紀念館:剛好休館沒去。但是旁邊的基督教病院剛好有某戲劇正在拍攝,說不定可以遇到大明星。

黃金蝙蝠生態博物館:雖然地處偏僻,但是在那邊學到的東西真的很多,還能親眼見到蝙蝠在睡覺的樣子。裡面的志工解說很詳細,值得一遊。


請容我用紅字4點回應一下:
1,警察用罰款比較低的條例來開單,也算是種通融啦!
如果發生事故,不能用路況不熟來避責吧!

2,你應該也知道是有闖紅燈的囉!

3,你可以去申訴!
這樣這張罰單可能不罰!也會讓這位警察被處分!那以後警察都會照實開單!
但你還是會被補開一張闖紅燈的罰單喔,
如同搶劫罪被用竊盜罪移送,錯了就沒有刑責嗎?
又這種罰單,從開出到登錄,也是需層層長官審核的,哪可能當天就能繳的啊?!

4,聽說台灣有約30所大學有法律系!
念法律,理應幫不懂法律的民眾,爭取權利!
會把政府機關當成預設假想敵是應該,但不是全然!
不然,我倒希望政府機關給你開的單是闖紅燈,
有個警惕,不要日後不注意時傷害到自己或別人!

5,總結
因為路不熟,(或號誌不清)導致有闖紅燈之嫌疑,
警察攔下後,告知是闖紅燈,(可見這裡是取締重點,也是爭議點)
你表明違規原因,也訴之以情,請警察從輕發落,
本來想馬上繳清,無奈政府機關作業緩慢,讓你白跑一趟!
令女友深明大意,但你執"律"不悟,衍伸兩人不睦,遷怒開單警員!


BFILTER wrote:
但是想到生平第一次被開單竟然如此莫名其妙,加上騎了200多公里以及那壓垮感性的最後一抹微笑,我請教了警專畢業的國中同學。


我生平第一次闖紅燈的罰單發生在金門的中央公路,鬱鬱蒼蒼的大樹完全擋住了燈號,
加上也是人生地不熟……

有兩次超速罰單,都是開時速52公里,52公里耶,又不是騎腳踏車,後來該兩路段都從限速40
改成限速50,表示之前的限速都不合理嘛…

接到罰單就當成是閻羅王給你寄來的警告信,以後上路多加注意,
撞人或被撞都很划不來。
第一次紅燈費是28年前

西門町苦命暑期打工服裝送貨員 (8000/月)

紅燈右轉,警察攔停開單,衣服載太多,無法加速逃逸,一張3600

樓主的單申訴應無用,但是可以練練跟政府申訴的實戰
直接繳了紅單比較實際
停在155線道上的路口等紅燈,就是要看155線道上面的燈號行駛。
標示不清楚真的會讓人很為難
加上有警察在的話
就不要貿然行動了,看看旁邊的駕駛有沒有動再決定吧

如果此時橫向的車突然通過路口
而你又以為你是綠燈
傷亡是免不了的
罰單繳繳,順便建議該地方政府修正這個缺失
省時省力又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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