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ipsch wrote:看新聞報導"男偷騎鄰...(恕刪) 不會想去偷騎雖然偷竊不成立但一樣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88條1款「未經他人許可,擅駛他人之車、船」,處「3000元以下罰鍰」。而且大多數重機都是使用晶片鑰匙就算龍頭讓你『喇』開了,晶片不對一樣發不動
klipsch wrote:新聞報導"男偷騎鄰居機車歸還 「無據為己意圖」獲不起訴...(恕刪) 嗯!!!這則新聞讓我吃了定心丸...地下室停了好幾台法拉利、賓利、勞斯萊斯....改天開出去玩再開回來就好了,反正他們常出國可以開幾天,罰3000還好啦!!!很划算法官這是你們判的案例喔...不要換人又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