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開始~~)
根據車主的描述,騎RC的是要閃從加油站出來的休旅車結果煞車不及追撞上V車~~
最後看內容好像說那台休旅車也有過失賠償責任~~
有人說休旅車也有過失有人說沒有,到底有還是沒有?
記得這條內線沒禁行機車啊,應該能往內側閃吧~~
孤寂之狼 wrote:
(1:45開始~~)...(恕刪)
單就撞人的兩輪跟被撞的四輪而言
機車賠定了
他閃誰事他家的事,不關被撞四輪的事
他閃別人不代表可以去撞前面的四輪
而且四輪也不是無故惡意急煞
兩輪行車速度不論,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是本次車禍重點
至於被閃的四輪嘛...好像有會有未注意OOXX之類的吧@@
這種不是很明顯間接引起事故的責任在台灣好像很難灰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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