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朋友被開了一張罰單被開的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這樣是要被罰多少呢?還有想請問現行法規中關於機車排氣管噪音的標準是如何?多少分貝為標準?超過多少以上為超標?感覺目前法規還是很模糊不清~有懂相關法規的大大可以說明一下嗎?
cygnusboy wrote:今天聽到朋友被開了一...(恕刪)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項第五項 六OOO~二四OOO六OOO 六六OO 七八OO 九OOO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二、記違規點數三點。三、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