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的前輩幫我解釋一下下列這條條文

話說某天騎乘機車在高雄市比較郊區的一個路口一段左轉
然後就見到了條杯杯大人微笑的跟我招招手
我也很有禮貌地停下來跟他哈啦哈啦
鑒於條杯杯大人辛苦 順便包了600塊紅包(大誤)


但是後來無聊查詢相關法律時發現以下條文
擷取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不曉得上述紅色部分是否可以解釋成:
騎乘機車 只要內線車道沒有限制機車行駛就可由內側進行(直接)左轉

雖然600塊的紅包已經包出去了 但是事關以後還有很多個條杯杯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 上述兩段紅色字部分可以做此解釋嗎

最後抱怨一下
條杯杯躲在三台紅線停車的汽車後面抓機車違規是在尛ˋˊ
嚴重袒護汽車還說我們機車族違規率較高
2012-08-24 19: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輩 條文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不曉得上述紅色部分是否可以解釋成:
騎乘機車 只要內線車道沒有限制機車行駛就可由內側進行(直接)左轉
=========================================
原則上是可以

不過 這種路口通常都會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

所以....原則上可以,實際上是不可以(得依標誌行進)


*除非該路口沒有兩段左轉的標誌

ice4640 wrote: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恕刪)


如果有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標誌 , 就要遵照那個標誌的指示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ice4640 wrote:
最後抱怨一下
條杯杯躲在三台紅線停車的汽車後面抓機車違規是在尛ˋˊ
嚴重袒護汽車還說我們機車族違規率較高...(恕刪)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如果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恕刪)


痾…
原來我少看了一行 只看到對我有利的部分ˇˇ"
感謝前輩的提醒><"
這麼說好了,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該路口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那就一定要兩段式左轉。
二、該路段內側設有禁行機車道,就算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依道路交通規則還是要兩段式左轉(除非是特
殊路段,例T字型路口,有多個左轉車道等)。
三、同向超過三個車道以上(包含慢車道),就算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還是需要兩段式左轉。(機車路權只
在外側兩個車道或是慢車道及最外側一個快車道)。
四、該路段如果只有二個車道數(含慢車道)以下,又未設禁行機車道且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的話,就可以兩
段式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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