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890449&r=3&last=37848075已經有網友po過相同的文了。看來新聞報過也是沒啥用處~~
今早收到一封高公局寄的明信片,內容竟然是幫E-TAG護航,你高公局拿人民的錢幫財團護航這樣對嗎?E-TAG問題您高公局解決了嗎?應該是沒有吧!那您憑什麼要大家使用E-TAG呢?理由請解釋一下!您確定E-TAG是便民嘛?到現在還是一堆白老鼠再配合您高公局做測試!請把E-TAG問題解決再來宣導吧!高公局麻煩您拿出應有姿態吧!
maa1685 wrote:這個明信片的文章已經...(恕刪) 也就是說,遠通出錢交代公公局幫他做廣告,那我們公司也可以出錢叫公公局幫我們發DM嘍?遠通出錢的單據要秀出來啊,罰款都不繳了,這筆錢會吐出來嗎?收到的人就把那鬼東西在封面寫"公務員不應只替財團服務,此郵件拒收."原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