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最近突然有種感觸
有不少人開車在路上時,明明打算要左轉彎,
但是在路口停紅燈的時侯不先打方向燈,偏偏要等變燈了才打燈要左轉,
導致他後面打算要直行的車就只能等他轉過去,傻傻的塞一排,不然就是要死命的切到外側車道,
如果要左轉的車輛可以先打轉彎方向燈
在後面打算要直行的車輛就可以先換車道,打算直行的車不用傻傻的堵在那,
不然直行車死命的想要切到隔壁車道,也會影響隔壁車道的順暢
導致路口因為一台車而打結,影響行車順暢。
superalvinlu wrote:
如題~~
最近突然有種感觸
有不少人開車在路上時,明明打算要左轉彎,
但是在路口停紅燈的時侯不先打方向燈,偏偏要等變燈了才打燈要左轉,
導致他後面打算要直行的車就只能等他轉過去,傻傻的塞一排,不然就是要死命的切到外側車道,
如果要左轉的車輛可以先打轉彎方向燈
在後面打算要直行的車輛就可以先換車道,打算直行的車不用傻傻的堵在那,
不然直行車死命的想要切到隔壁車道,也會影響隔壁車道的順暢
導致路口因為一台車而打結,影響行車順暢。
...(恕刪)
就自私阿
他老兄想打就打
不想打就不打
早打晚打
看他心情
你能拿他怎樣?
方向燈的功能
本來就是要預先告知後方來車你的動向(要先打 不是正在轉才打 還是轉完以後才打)
所以48條1項1款是寫
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是轉彎或變換車道"前"
也就是你要先打
後方來車才好做反應
這樣交通才不會打結
有些人就是不打
你能奈他何?
不打的還比較簡單
罰單送他就好




怕的就是那種轉了才打轉完才打的
你還罰不到他呢(實務上他在轉彎過程中只要有閃一下方向燈 民眾就沒辦法檢舉)
superalvinlu wrote:
如題~~
最近突然有種感觸
有不少人開車在路上時,明明打算要左轉彎,
但是在路口停紅燈的時侯不先打方向燈,偏偏要等變燈了才打燈要左轉,
導致他後面打算要直行的車就只能等他轉過去,傻傻的塞一排,不然就是要死命的切到外側車道,
如果要左轉的車輛可以先打轉彎方向燈
在後面打算要直行的車輛就可以先換車道,打算直行的車不用傻傻的堵在那,
不然直行車死命的想要切到隔壁車道,也會影響隔壁車道的順暢
導致路口因為一台車而打結,影響行車順暢。
與其上01來抱怨(月經文),不如買台行車記錄器,進行看一台檢舉一台的動作。
linpredator wrote:
就自私阿
他老兄想打...(恕刪)
l大把我想要講的講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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