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就是這樣被陰的!!!輾過機車騎士的腳,撞倒機車後還將機車第一時間牽到對面(羅斯福路-台大路段)有夠大的對面- -陪傷者去了好幾次醫院最後不賠錢,上法院竟還鬼扯是道義上的送傷者去看醫生(道義哪會去好幾次,我家人又不是正妹XDD)就這樣事前沒備案,事後申請鑑定也無效...想到就氣,技巧性的破壞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