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這是一個關於我的交通事故,上個星期三小弟駕車直行綠燈,且並無超速,再經過路口時,與一輛警車發生事故,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1.因我是直行車時速約4-50km經過路口。
2.我的對向也有直行車與我擦身而過。
3.警車在確定無鳴笛也無閃燈的狀態下,以時速7-80的速度闖了紅燈當時紅燈秒數還有45秒並穿越了我的對向直行車尾巴,導致我無法看到且看到時已來不及剎車而撞擊到警車。
4.以警方說法他是在帶救護車因不熟悉路況但較護傷患並無緊急之事故需處理。且在警方的行車紀錄器上並無法聽到救護車的鳴笛聲。也無警車本身的鳴笛聲及喇叭。行車紀錄器是有收音的。
5.以上是事情的發生經過。因事情還在處理中所以小弟無法提供影片及相片供各位參考,但小弟可以確確的是事情的發生經過。
6.依目前警方的保險公司,原本依照我的認知或其他人士的認知應該肇責為警車100%,但對方保險員卻只依筆錄就直說我要負責70%的責任,他們只要負責30%。讓我感覺擺明硬凹我。
7.因我的車雖說已經9年但還是非常的順暢好開,光是安全氣囊及所有的財損修車的費用就要40萬多了。
8.保險公司卻只願賠償11萬,依殘值算法(殘值要怎麼算呢),其餘的29萬我又該如何求償呢??
9.在這期間我沒車子需要租車,所產生的費用又該如何去求償。
10以上這麼多點,還望各位有能力或知訊的人幫幫我這個忙。不然平白無故發生事故,卻又被凹蠻肇責問題,讓我最近的心情真的很難平復。 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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