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點不解 一般來說這種機關不是"文法"不是從大-小嗎???台灣"區"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總"局"變成這樣 交通"部"台灣"區" 國道高速公路總"局" .........不會覺得命名順序怪怪的嗎 就像去參加晚宴 先介紹XX鄉鄉長 再介紹XX市市長 最後介紹的是XX總統是嗎????雖然他要怎樣命名.小弟管不著 也沒法管 呵呵呵 只是書讀的不多 請大家解惑~
舊時代沿用下來的稱呼如果稱台灣省的話那會有部分外島區域管不到所以全部加起來稱作台灣區跟這幾年大家常酸的那個 "區" 意思不太一樣 (雖然範圍相同)另外大小的問題應該是沒錯因為交通部是管全國交通的機構台灣區/台灣省的位階比全國低一階所以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