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貨車闖紅燈還想打人~~

(50秒開始~~)
貨車闖紅燈差點撞到過馬路的國中生,不爽國中生比中指就下車想打人~~
有種的國中妹出來擋駕~~
2012-07-28 18: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貨車 紅燈

向有種的國中妹敬禮!!! 國家需要您這種人.....

媽的,都大人大種了,腦袋還笨的跟沒腦一樣~~~~

重要的是,他媽的自己闖紅燈還敢大小聲,我看這傢伙也只敢跟小孩子這樣,對到比他兇的人我看早就撲街了~~~~
我,只相信我自已。
真丟臉,自己的違規被國中女孩子罵,雖然那個男國中生真的有比不雅手勢

但也是因為這台貨車駕駛自己錯在先....

被小孩子罵不對,大人應該要自知理虧,還硬逞強........
小貨車駕駛~柿子挑軟的吃~~~~~~~~~~
這行車紀錄器是怎麼回事??
連車牌都拍不清楚~要怎麼拿去檢舉啊??
標準欺善怕惡,只會欺負弱者,俗辣假流氓~~~

孤寂之狼 wrote:
(50秒開始~~)貨...(恕刪)


快寄去檢舉吧

為我們的女英雄歡呼
打倒邪惡的死雞

孤寂之狼 wrote:
(50秒開始~~)貨...(恕刪)


這樣都可以被你碰到 你真厲害

不過你的行車紀錄器是哪個牌子的啊
孤寂之狼 wrote:
(50秒開始~~)貨...(恕刪)

請檢舉達人..
先送一張闖紅燈

第 53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
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再送一張不依規定停車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
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
幣三百元罰鍰。
第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
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
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
人員為之。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二項之欠費追繳之。
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
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
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