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上/和運掛租賃牌的車可以載客嗎?
另這二家公司的租賃車三年後租約到期,車子如何處理呢?
流到中古車市場或拿去拿出租車?
UBTOM wrote:
所有的租賃車租來後都不能載有營業性質的行為,那是違法的!
當計程車載客應該是不行,
但很多公司企業會用租賃車載貨,這部份算營業行為嗎???
和運有自己的中古車拍賣中心,
格上應該是有配合的拍賣車廠。
除了三年過後會賣掉車輛外..
該公司跟VW合作的GOLF等車輛
只要超過三個月或10000公里就馬上賣
這是和運賣車比較特別的地方。
前幾天我才租一台GOLF頂級車款GTI 2.0,雖然瞬間加速性能沒柴油版快
(曾瞬間催油催到4000轉的

但我問和運的客服關於DSG無段式變速箱容易故障的問題..
該客服居然是一問三不知

畢竟這進口車一到手不久很快就脫手,我想客服本身也沒碰過這變速箱故障的問題。
pgax119 wrote:
但很多公司企業會用租賃車載貨,這部份算營業行為嗎???
那算是企業長租的部分,畢竟公司也考慮過購車的成本
但萬一發生事故,租賃公司也可以由所屬保險公司出險
不過要看租賃公司是保哪一家保險公司..
像小馬租車保的是富邦的丙式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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