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下班時候,行經此路段,剛在家樂福前一個路口超越一台慢速摩托車後開始加速,
這時候汽車兩線道都塞住了,我看到號誌綠燈所以想加速過去的時候就在上面貼的路口,一輛對象車輛欲轉入家樂福冒出來,在我加速的時候我都沒發現有這台車存在,等到快到的時候車頭冒出來時候煞車不及撞上去.
對方堅持他停在那個地方快10秒後才準備前進,但是我的印象是我快到的時候他才冒出來,這一部份就是各說各話.
車禍現場:(路口本來有網線,後來重新鋪路後好像拿掉了)


只有車禍後拍得沒有監視錄影帶,對方說他有去調閱,目前我沒跟他索取
目前狀況是,對方只有保強制險,我車子有車碰車(兩萬)和第三人責任險(五萬)(財損).一開始對方說他有誠意要解決,和解就雙方都認衰,日子要過下去,但是說我的責任是100%,我有保險可以賠償2萬,我還要在負擔他的修車費用.後來得知我修了兩萬五,對方說他修了三萬,那我負責一萬,這事情就這樣結束.雖然我沒經驗但是知道這樣私下和解的話我的保險是拿不到的,後來就跟對方說不然你跟保險公司討論好了。這是早上碰面的情況,等我回訊息請他跟保險公司討論的時候,下午就撥來,他修車費用三萬變成一萬了.
目前跟保險公司詢問我就需要等事發後一個月申請初判,在交予給保險公司,後續作業後會先撥兩萬給我,不過我有很多疑問想問:
1.這樣看來的話肇責真的如同對方說得,轉彎車快完成轉彎動作後,直行車煞車不及撞上去,直行車肇責100%嗎?還是70(我):30(對方)
2.保險部份,修車兩萬五超出保額,假設我方可以追討的話,多餘的部份是我必須跟對方索賠嗎?
謝謝各位觀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