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天開著家裡一台14年的老雅歌在路上被人家硬生生撞屁股(整個後廂左後方都凹進去了)
我人是沒有受傷
對方也抱歉的說:他承認自己一時沒有注意到我的行車狀況,就這樣撞了上來
幸他跟我說,他有保全險要我放心,一切維修費用保險公司都會理賠
所我也認為既然如此,那就不用太操心,於是決定直接把車拖進去原廠
(PS:我們家這台車從出廠至今都是在原廠作保修,我爸真的很疼他,都用最好的零件、最好的油在養他)
孰知,剛剛聽我爸說
原廠跟他聯絡,說我們家這台車維修估價大概要15萬元
可是對方保險公司認為我們家這台車在未事故前,殘值也只剩4萬元
所以維修的理賠也頂多願意賠我們4萬元(PS:對方保險公司承認他們有100%的賠償責任)
各位看倌,請問有這樣的道理嗎?
如果這樣真的可以成立,那說難聽一點,所有開在路上的老車是不是都該死?
被撞都還要自認活該嗎?
我們家真的很愛這台車,從新車到現在,無時無刻都給他最優質的呵護
而他也很稱職、從來在路上沒有耍任何脾氣的陪了我們家14個年頭,
如今看著他受了重傷,這樣躺在車廠,已經夠不捨了
沒想到,要醫治他時還要這樣被人家糟蹋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我該怎麼捍衛我的權利?
我只是單純的想要回復他往日的模樣,繼續陪著我們家上山下海,共渡每一個歡樂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