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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老車開在路上被撞就該吃悶虧?


前幾天天開著家裡一台14年的老雅歌在路上被人家硬生生撞屁股(整個後廂左後方都凹進去了)

我人是沒有受傷

對方也抱歉的說:他承認自己一時沒有注意到我的行車狀況,就這樣撞了上來

幸他跟我說,他有保全險要我放心,一切維修費用保險公司都會理賠

所我也認為既然如此,那就不用太操心,於是決定直接把車拖進去原廠
(PS:我們家這台車從出廠至今都是在原廠作保修,我爸真的很疼他,都用最好的零件、最好的油在養他)

孰知,剛剛聽我爸說

原廠跟他聯絡,說我們家這台車維修估價大概要15萬元

可是對方保險公司認為我們家這台車在未事故前,殘值也只剩4萬元

所以維修的理賠也頂多願意賠我們4萬元(PS:對方保險公司承認他們有100%的賠償責任)

各位看倌,請問有這樣的道理嗎?

如果這樣真的可以成立,那說難聽一點,所有開在路上的老車是不是都該死?

被撞都還要自認活該嗎?


我們家真的很愛這台車,從新車到現在,無時無刻都給他最優質的呵護

而他也很稱職、從來在路上沒有耍任何脾氣的陪了我們家14個年頭,

如今看著他受了重傷,這樣躺在車廠,已經夠不捨了

沒想到,要醫治他時還要這樣被人家糟蹋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我該怎麼捍衛我的權利?
我只是單純的想要回復他往日的模樣,繼續陪著我們家上山下海,共渡每一個歡樂時光






2012-07-23 19: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老車 路上

tseryow wrote:
保險就是這樣 甲郎夠...(恕刪)


謝謝這位大大熱心的提供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們就接受保險公司的四萬元,然後剩下不足的,再轉而跟肇事者拿嗎?

如果是這樣,那當然可以確保我們的權益

只是轉過身來想

這樣好像肇事者很倒楣,明明就有保險

怎麼還會被反過頭要求賠償,那他保費不是白繳了?

甚至可以想成,以後換我們開在路上,都會害怕撞老車了

因為撞了老車後,保險公司都只肯賠一點點,其他的要自己倒貼,

應該這樣解讀嗎?

MS8IS wrote:
謝謝這位大大熱心的提...(恕刪)


這是遇到保險公司耍賴的做法

基本上 恢復原狀不會有殘值問題

除非你只要錢

當然他也可以找2手殺肉零件

讓你車恢復原狀

不過一般理賠專員都會先用話術來減低他們賠的成數

賠的少他當然就是賺(這裡面很黑暗)

賠多也是公司賠

所以談的時候不能讓理賠員遷著鼻子走

自己準備的資料要充足

(基本上樓主的案例依照保險同業公會肇責分析 應該是對方100%全責 也就是要全賠)

最好能讓保險公司啞口無言

像我提供的案例 可以列印下來讓他看



tseryow wrote:
這是遇到保險公司耍賴...(基本上樓主的案例依照保險同業公會肇責分析 應該是對方100%全責 也就是要全賠)(恕刪)


這位好心的大大,您說的沒錯!他們承認是他保戶100%的肇責

本來以為這樣就能有恃無恐的等待車子復原

但現在誰知道,竟拿翹殘值這點

那tseryow大,想要再進一步請教您的是

您本身是否已有成功的經驗,來向保險公司主張不要賠殘值而要求回復原狀到完全的嗎?

我也有聽家人說,原廠也有提到到不然用二手件修,但是價格也是要七、八萬

遠遠大於我們家那台可憐車車被認定的殘值4萬元阿

真是苦惱又傷心、傷心又苦惱阿
MS8IS wrote:
這位好心的大...(恕刪)


首先 先問清楚對方是保哪一家產險的

看有無認識的人在裡面工作

問清楚保險理賠額度

對方既然有全險 相信一定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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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的案例 我也是被撞的那個

我的車新一點 8年 殘值估19萬

修復估價是22萬

一開始也是用殘值跟我談

我是用中古車市價跟他談至少25以上

(這點如上法院 法官幾乎也會認同)

後來依我車損全賠

不過我比較有利的一點是我方有人受傷

你當初沒去驗傷就比較麻煩(只要是車禍 隨便開個挫傷都好)

頂多只能告民事毀損

請求恢復原狀了

tseryow wrote:
首先 先問清楚對方是...(恕刪)


原來是這樣

真的很感謝您熱心提供寶貴的經驗,真的是受益良多!!

唉~因為我有繫安全帶阿,所以真的一點挫傷都沒有

頂多就是因為撞擊力太大,被安全帶扯的筋骨有點痠痛

去驗傷的時候,醫生也說這樣他沒辦法開立證明

因為我沒有明顯外傷

唉~真是苦惱

希望對方保險公司突然良心發現!
樓主... 老車上路的確會比較吃虧!!


今天您的車殘值剩4萬元..保險公司一定就是只賠到4萬元!!

這台車對你們家非常重要..你們也對他非常有感情!!

畢竟....保險公司是沒有加入所謂的 情感因素!!

保險公司就是只看殘值.... 這個殘值則是有規則可循的... 每一品牌每一台車都是一樣!!


再來就是法律途徑了.... 就如同樓上那位大大講的... 你這台車市場行情還能賣多少...就用那個價格去談....由法院判決!!
這是在新聞上看到的~~分享給你參考~~!!



撞壞老爺車 回復原狀太貴 肇事者敗訴(轉載自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一輛車齡十六年的克萊斯勒雷伯龍跑車,停放在路邊停車格,被胡姓女子倒車撞損,修車廠估價修車費約要卅三萬元,胡女認為該車市價僅有二、三萬元,不願多賠,雙方鬧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胡女應將該車「回復」至事故發生前的「原狀」。

對於這輛中古車的修車費用遠高過市價,是否符合損害賠償的填補損害原則,承審法官表示,由於劉姓男子請求「回復原狀」,並非直接請求胡女「金錢賠償」,法院不需要斟酌車輛折舊率的問題,胡女既然撞損劉的車,就該負責把劉車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原狀。本案由於胡女不再上訴,全案確定。

過去交通事故案件,被害人多數請求肇事者賠償修車費用,請求「回復原狀」的案例罕見,而本案法院也創下先例,僅就被害人所請求的「回復原狀」判決,劉的中古車市價僅有二、三萬元,胡女須花費卅三萬元修復成原狀,劉反而賺到了。

劉姓男子指出,今年四月五日上午十點多,他的克萊斯勒跑車停放在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旁的停車格內,胡女開車路經附近,倒車時未注意路況,連撞兩次他的跑車,導致車子左側車頭及車身受損,板金凹陷,車子拖到修車廠,估價修復費用約近卅三萬元。

劉姓男子認為,胡女既撞壞他的車,就應負責將車子回復到事故發生前的原狀,遂依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向法院起訴,要求胡女負損害賠償責任,將車子「回復原狀」。

胡女不以為然,認為劉的車子雖是進口車,但車齡十六年,依照中古車行情,市價大約只有二、三萬元,她原本願意賠償,但要她花卅三萬元,說不過去,且不成比例。她認為這輛車根本沒有修復的實益,不如花幾萬元買輛同等級的中古車賠給劉姓男子算了。

法院審理後認為,所謂修車費與市價相比不成比例,而無修復實益的說詞,在法院實務上,通常是指回復原狀需費過鉅而顯有重大困難的情形,但這輛車子經修車廠認定,修復後並非不能回復原狀,否則修車廠必定放棄估價。

法院另根據車子受損的照片,看出受損部位為車身擦撞,車體仍然完整,並非重大變形及完全無法修復或修復後仍不能駕駛,從事實上看,該車確實可以回復肇事前的原狀,而劉姓男子並沒有請求胡女金錢賠償,法院無需斟酌折舊率的問題。

【2005/09/18 聯合報】




撞壞老爺車》肇事者:買較新的車賠他 竟被拒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我願意買一輛車齡較新二、三年,且同型同款的車賠對方,他竟然拒絕。」肇事的胡姓女子無奈地表示,願負賠償責任,但把這輛老爺車修到「回復原狀」的金額太高了,實在不合理;胡女車子的保險公司則決定「認賠了事,趕快把車修好就算了」。

胡女說,劉姓男子的車子車齡高達十六年,這種老爺車在中古車市場隨便問一問,都沒人要,依照每年折舊率百分之廿計算,這輛車市價在網路上只有二、三萬元,實際成交價會更低,甚至可能沒人要。

胡女的車子有保險,在肇事後,保險公司派員幫胡女打官司,保險公司與劉姓男子接觸的過程中,劉姓男子堅持要回復原狀,不想要保險公司賠錢,雙方談不攏,才走上訴訟。

保險公司表示,原本想找一輛與劉姓男子的車型、車齡完全相同的車賠他,但台灣就是沒有,只找到了年份分較新的同型同款車,劉姓男子就是不肯,現在法院判決胡女必須將車子「回復原狀」,判決實在不合理,但只能認了,不想再上訴。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1998年的六代雅哥

正常車況的二手車

四萬塊是買不到的

殘值那一套 不用鳥保險公司

要也要講同年份的二手車價

如果是新車到現在都有在原廠保養修理 那更好

不管自己的單據還是請原廠全部列印出來

拿單據就是證明是有在用心維持這台車

請他恢復原狀 不是用殘值來講東講西的

如果修這部車要15萬

也許買部同型車 車況相同的 大約在12萬

也許樓主可以考慮一下

但4萬直接拒絕了 這些保險公司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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