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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小貨車的對撞...

去年底12/12,小弟我的同學(機車,藍色格子,以下稱B),在澄清湖那的"球場路"和"大昌路"的路口與一台小貨車(紅色格子,以下稱A)對撞,小弟同學情形一度不樂觀,在急診室與加護病房待了好幾個禮拜,頭部嚴重創傷,顱內嚴重出血,眼窩眼骨骨折,瘀血嚴重,一度被急診室醫生放棄急救,去加護病房看他時,我差點認不出來,整個人頭部、身體嚴重水腫,意識不算清楚,認人認不太出來,幸好老天開眼、主治醫生醫術如華陀般的精湛的,因此能夠讓他回來跟我們大家一起上課...

先將現場大致示意圖給大家看一下~
強調!! 此為示意圖,請以YOUTUBE連結影片作為根據!!

機車與小貨車的對撞...

https://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ll=22.656844,120.339174&spn=0.000005,0.002535&t=m&brcurrent=3,0x346e051e1f1d35d7:0xe6d0eb950fb496a3,1,0x346e43517a7a741b:0x4826a24a54732a37&z=19&layer=c&cbll=22.656843,120.338662&panoid=aL8ZfyCmfeNSmGlenLFsFg&cbp=12,63.7,,0,12.98

A為球場路往本館路方向,B為球場路往澄清湖方向。

當時情形是 雙方同道路不同方向(對向),球場路與大昌路 路口,

當下球場路為雙向黃燈剛亮起,大昌路為紅燈狀態,

A車打左燈欲左轉大昌路,而B車為直行車,

B車當時要通過黃燈但前有對向來車A(超越雙黃線),閃避不及,直接撞上A車左前方...

往B欲前進方向之右前方噴了出去,車子往右前方滑行約2~3m,人則滑行約3~4m...

當下路人好心叫119送往約5分鐘車程的長庚醫院...


旁邊汽車保養廠的監視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k2pQm3yryM&feature=youtu.be


7秒處對撞, 從影片其實可以很清楚看到 A車左轉並沒有完成應有的程序...

A車未過停止線即越過雙黃線欲左轉,未按條文禮讓對向直行車,造成B車閃避不及撞了上去...



賭爛的是居然還說我同學逆向...只是離雙黃比較近就說逆向...

擺明不想負起責任想脫罪,而且住院期間也沒看到A車駕駛來院關心...

而且去年底在醫院聽我同學阿姨講,小貨車司機說我同學闖紅燈!!

我聽了就很無言,我同學闖紅燈? 那你自己不也一樣闖紅燈嗎? 還紅燈左轉咧...

這種4輪司機,品德如此低下,一昧把過錯全怪別人頭上...

想請版上達人,列出小貨車違規法條...

幫忙我同學,聽他說禮拜一已經去過法院了,但是法官不准我同學的阿姨發言,因為不是當事人...

但是,我同學因為這場車禍,頭部重創,造成大腦記憶損傷,也就是說記憶上有誤差...

不想讓對方為所欲為的胡亂指控我同學,所以想請教一下版上各位的想法與建議~
2012-07-23 0:56 發佈
請你同學的父母出面!好歹父母是代理人有權出面代替你同學然後直接告過失傷害!
不用和解了!!!
看影片這個角度感覺是壓到雙黃線,但不損直行車路權.
轉彎車就一定要讓直行車!!
住院期間的費用請醫生開證明出強制險.修車部分就到車行估價然後也給保險公司處理(前提有保第三責任)
之後在估受傷期間所損失的工作費用,精神賠償等費用!!!

joek520 wrote:
請你同學的父母出面!...(恕刪)


難的就是我同學父母無法回台灣阿,他們已經移民國外了...

可以回來,但無法時常跑法院,班機久久才一班...

所以才讓我同學阿姨在旁邊...去完法院之後才拿到委任書能夠代理...

很謝謝你的建議喔! 感謝你!!
我要把台灣之美遊進記憶中!!
題外話,騎車還是選頂好的安全帽吧,別再戴瓜皮帽了。

SSN774 wrote:
題外話,騎車還是選頂...(恕刪)


感謝你 您的建言絕不是題外話,是很好的建議唷~

感謝你~~
我要把台灣之美遊進記憶中!!

zxrt2070 wrote:
沒去找律師嗎?網路上...(恕刪)


喔~ 這個很棒 有可能會需要用到

真是太感謝您啦!!
我要把台灣之美遊進記憶中!!
黑-熊 wrote:
去年底12/12,小...(恕刪)

1.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2.未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找發言代理人!!(類似委託書)
當初調解時對方也是刁我的保險員愛插話

小貨車部分我看是習慣造成的問題!!

派人去側錄他的開車習慣不知道對案情有沒有幫助???
不知道地址???車禍事故連絡單上面有唷!!

MilkyWay wrote:
小貨車部分我看是習慣造成的問題!!
..(恕刪)


這種一定是積非成是的開車觀念造就今日的成果

樓主的親戚一定要告他 讓他付出慘痛的代價

如果輕易的放過對方 難保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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