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搭到這種駕駛所開的車 我一定馬上下車 毫不猶豫
BenSheets wrote:
黃網區那段是我故意要拍它的違規 這點違規會成立會開單
但佔用機車停止區 根據我的經驗 一定要有很明確的違規事時才會開單
也就是要件有未駛入機車停等區前的圖片 進入的圖片
這樣才會開罰!!!不然會有爭議 警方就不會開單了
...(恕刪)
你說的可以說對
也可以說不對
最主要是看各分局承辦員警
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
有些分局
要求
紅燈時駛入機車停燈區前照片
跟
紅燈時停等於機車停等區照片
才能成案(以比例來看 十間有兩間是這樣)
有些分局
只要有紅燈時停等於機車停等區照片
就可以成案了(台北市很多分局都只要這樣就可以成案)
仔細再看一遍
你這段影片如果沒辦法舉發60條2項3款紅燈時汽車停等於機車停等區
並不是因為沒拍到紅燈時車子駛入機車停等區前照片
是因為
"車子駛入機車停等區時 紅燈根本沒有入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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