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責任歸屬問題...

某日中午約2點左右,開車經過一條大約6米巷
旁邊住家騎車出來,這時一切都無狀況,後來該住家的寵物狗跟著跑出來,撞到我們的後車輪,當下並不知情有狗撞到,後來6點多接到警方通知,該狗主人認為我們肇事逃逸,導致他的狗死掉,要求和解,賠償她們6000元,現在問題來了
1.當下並不是我們前輪撞到狗,是狗衝撞後輪,遭到撞擊而死,所以我們並不是故意致死吧,所以我們需要賠償她嗎?
2.他說如果不和解,他要告我們,請問他告的成嗎?是要以什麼罪名成立,那我們真的會被判刑嗎?或罰錢嗎?

請教各位大大,有無較為熟悉法律的說法,可以有憑有據的去跟對方說清楚的條款


感謝各各先進的回答
2012-07-12 21: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歸屬問題
某日中午約2點左右,開車經過一條大約6米巷
旁邊住家騎車出來,這時一切都無狀況,後來該住家的寵物狗跟著跑出來,撞到我們的後車輪,當下並不知情有狗撞到,後來6點多接到警方通知,該狗主人認為我們肇事逃逸,導致他的狗死掉,要求和解,賠償她們6000元,現在問題來了
1.當下並不是我們前輪撞到狗,是狗衝撞後輪,遭到撞擊而死,所以我們並不是故意致死吧,所以我們需要賠償她嗎?
先調閱附近監視器,確認發生時現場情況,再談後續
2.他說如果不和解,他要告我們,請問他告的成嗎?是要以什麼罪名成立,那我們真的會被判刑嗎?或罰錢嗎?
提出告訴是對方的權利,能否成案得看證據及檢察官的心證;另對方應該是會以"毀損罪"提出告訴

請教各位大大,有無較為熟悉法律的說法,可以有憑有據的去跟對方說清楚的條款
1.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狗是物不是人,沒有肇事逃逸問題。
2.民法第184條第1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妳因過失導致鄰居的狗死亡,要負賠償責任。
3.民法第190條第1項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妳人或車有怎樣嗎?有的話應該鄰居要負責賠償。
4.刑法沒有處罰「過失」毀損,所以不會有毀損問題,如何罰錢?何況坐牢,別想太多。如妳說屬實,看起來就像單純民事糾紛。

emily4861 wrote:
某日中午約2點左右,...(恕刪)

我只想說:

賠個屁~凸
狗沒綁 沒關悉,如果未綁的狗跑到車道上造成事故,飼主有未盡之責

就算明眼著被你撞上,也不是你的錯

跟他打官司去不用擔心,你不會輸的


emily4861 wrote:
某日中午約2點左右,...(恕刪)


狗沒綁好自己跑來撞車

你沒叫他賠你車損還有要求精神撫慰已經很好了

還要告你??

叫他去查查相關條文吧
emily4861 wrote:
某日中午約2點左右,開車經過一條大約6米巷
旁邊住家騎車出來,這時一切都無狀況,後來該住家的寵物狗跟著跑出來,撞到我們的後車輪,當下並不知情有狗撞到,後來6點多接到警方通知,該狗主人認為我們肇事逃逸,導致他的狗死掉,要求和解,賠償她們6000元,現在問題來了
1.當下並不是我們前輪撞到狗,是狗衝撞後輪,遭到撞擊而死,所以我們並不是故意致死吧,所以我們需要賠償她嗎?
2.他說如果不和解,他要告我們,請問他告的成嗎?是要以什麼罪名成立,那我們真的會被判刑嗎?或罰錢嗎?

請教各位大大,有無較為熟悉法律的說法,可以有憑有據的去跟對方說清楚的條款


感謝各各先進的回答...(恕刪)

甚麼賠6000元?
他應該要跟你求償6000萬

這隻狗狗是靈犬
可以在台灣巡迴表演

如果去全世界
不要說6000萬
6億都沒問題

他要告你
請問他要告你甚麼?

你可以跟他說
你要告我喔
我真的好怕耶
歡迎你去告
就怕你不告

家裡的狗沒牽好

被車撞了還敢要錢

樓主可向飼主要求精神賠償5000萬

說因撞死小狗傷心過度

所以吃素77 49天

心神不寧 一度想出家

原來美好的前程就因為一隻可憐的小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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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因是飼主放任小狗亂跑

害死小狗也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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