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識還原,原以為是個真像大白,結果確是受害家屬的一場苦難

(轉貼)鑑識還原,原以為是個真像大白,結果確是受害家屬的一場苦難(聶子修寫於 2012年7月5日 23:54

這一週來,心中這份不真實的感覺及身心的煎熬,一直在遇到寶吉祥的 仁欽多吉仁波切後,才得到了舒展,家人糾結的心也才得以解開,我們默默的行著善事,希望能多幫妻兒添些福報,也希望能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畢竟我們得到的祝福真的太多了,真的是十分感激所有幫助過我們的人。

其實同在事發第一天,我已取得了肇事者的個資,身邊的媒體、家人、朋友都氣憤的叫我公布這些資料,但我拒絕了。。。因為我相信,他也有家人,他也有同理心,所以一定也很難過,這些天來很多的媒體朋友也非常關心,甚至同仇敵慨的想揪出他,我一次次告誡別去打擾他:他也有家人,他也在煎熬。當時的我天真的這樣想的。。。

昨天,我們接到通知,於今日要去現場會同鑑識人員做鑑識,我方在未獲通知的情況下,到了現場才發現肇事者及所屬車行老闆已開著賓士休旅車出現在現場,這是我與肇事者第一次見面,我知道警察可能怕我方知道後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關注或衝突,因此即便心中激動,卻不斷告訴自己抱著慈悲心並且相信因果,也就將這份激動強押下來,對我而言,我心中所關心的是,家人的生命以及事情的真相,至於他所種的「因」,自會有法律的「果」來制裁他,至於要不要他道歉、幫忙之類的,我並不在意,因為當下他能幫忙的時候未幫,現在人在加護病房昏迷了,如何能幫忙,但隨著鑑定的過程中發現,肇事者的臉色是越漸輕鬆,兩人還時有笑容,看著對方車行老闆熟練的在現場來來回回,還不時說著他在法律上的權力,我心中已知道這絕非他第一次處理了,但我不解的是:證據確鑿加上口供,何以笑得出來?此刻反而是我及律師覺得不妙,過程中車行老闆與警察強調說:我們公司有保險,所以絕對不會肇逃。。。這時我總算懂了,他已立了一道防火牆,他只打算承認他撞了人,其餘一概否認。他之前簽了口供,承認撞了人,但他現在要辯的是他不但沒有肇逃而且他不知他有撞到人,

問他有沒有看到車,他說沒有,

問他知不知道撞到人,他說不知道,

基本上所有的關鍵問題都只回答不知道或是沒有,看著他們胸有成足的樣子,感覺我好像才是肇事者,這時我打斷了鑑定過程,我拿著我兒子的照片

走到他的面前說:我不在乎鑑定的結果(因為碰撞痕已吻合),我只希望你看著我兒子插滿管的照片告訴我,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我可以接受,我只想知道事情的發生經過:

我問:你是打瞌睡?打電話?還是我妻子車開的太慢想嚇嚇他?至少給我一個答案,讓我有一天面對妻兒時可以告訴他們事情的經過。他皆始終說不知道。

我接著問:難到是我妻子瞬間移動到你面前?他不說話。

我說:事發當日警官說找到你時還沒開口你就問:是因為車禍的事情嗎?這代表你一定知道阿,他改口說他沒說。

我再問:那你為何簽口供?他低著頭左看右看不說話。

我說目擊者還追上去警示你,你不知道? 他還是說他不知道。

我又說:我妻子翻滾了4,5十公尺,你的車側還有二次碰撞痕,你沒看到?沒感覺到?他回答說他不知道是他撞的。

我再問他有目擊者看你一路開車搖搖晃晃的,你是否有疲勞駕駛?他不說話。

我無力的問:那你今天是來幹嘛?今天是還原是發經過,結果你是避重就輕只會說不知道。今天四,五個家庭毀了,你就一句不知道?

難到我今天要跟我妻兒說:抱歉!你們會被撞到是因為有人不知道為何而造成的,算你們倒楣。

這時鑑識員請我上去確認肇事者開車的視野,爬上去後看見右方三隻後視鏡有兩隻清楚的可以看見我的車,右前方擋風玻璃也可看見我的車,這還是在靜止狀態,在移動間,我的車不是在左前方就是在左後方。在左前,前檔視線必定清清楚楚由小至大,在左後方的話必定會出現在三隻後照鏡中,何來看不到之有?

再者,貨車重心高懸吊軟,我連上車時搖晃到車身,車體即開始出現明顯搖晃感,更何況是兩車碰撞兩回盡會毫無感覺。更重要的是,我妻子的車是被他從後方撞上。

下車時聽到警員跟肇事者說,肇事是事實,他已開單告發,可能會吊銷駕照,這時一旁的車行老闆急著搭腔:要吊銷駕照那我們要申訴喔。(他真的非常有經驗)警官說: 對,這是你們的權利。

這時旁觀的拖吊人員看不下去,拿出相機來示意我去多方蒐証,並透露,他看多了,這個肇事者及車行老闆打算要拖了,這對你們家屬很不利,你們須要龐大的醫藥費,但對方用法律程序一拖不知要多少年,這是在逼你們和解,而且他們有公會又有保險,根本不痛不癢。我聽了很難過,轉過頭看,兩人蹲在車廠旁抽菸,有說有笑。原來這就是台灣法律的公平正義。。。

鑑識結束時,車行老闆說,等鑑識結果出來後再找我們把事情圓滿解決,我氣得問他,如何算是圓滿?是我老婆變植物人還是死亡會讓你覺得比較圓滿?

就這樣,一場鬧劇結束了,遺憾的是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有機會知道事情的真相,在這種法律下也不會有正義聲張的一天。只希望下次當你看到這個車行(新竹縣 永慶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的車,記得抱起你的家人閃的遠遠的,當你遇到肇事駕駛劉振相開車在路上走時,要更小心,因為他的駕照恐怕已經吊銷了。



現在,我們決定要將這份苦難轉化為正面的社會力量,我們將要結合社會團體推動修法,讓肇事者不會只想到要肇逃,而是應在第一時間救援。也要讓雇主擔起更大的社會責任,而非躲在保險公司及公會底下,僅知道規避責任賠錢了事。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家屬的出現。


台灣的法律.法院 平民玩不起
2012-07-12 18:31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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