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因為有些路段不得不上..(像是台北市要往台北縣跨橋的部分...重機不可能騎上機車專用道)
我發現有些汽車不知道在搞什麼
限速80..時速表都已經80了..他老兄還硬要貼很近...
我騎在最外側
而且我左邊明明有車..也沒空間給他超車...
這樣一直看後照鏡有台高速車輛貼在自己屁股,後面很有壓力..
如果你說要立即超車..剛好加速貼近,那還可以說說
而是高速跟著我屁股走路一段距離....
對方大概只保持個5公尺吧...
我自己在快速道路..除非是塞車時速降到50~60之間..才會慢慢逼近前方
如果是以全速80在跑...那和前方保持至少會有個2,3台貨櫃車的距離
雖然檢舉這個沒有獎金..
但是我想以後我會把這種的丟去檢舉吧...
剛好我車屁股有攝影機..貼越近車牌越清楚......
(可能很多汽車車主以為機車只有裝前方,機車也有和目擊者一樣裝四面八方的款式)
單純只是因為超車需求貼近,然後立即變換車道超車我就不會想檢舉
但是這種一直高速貼在人家屁股後面開車的....是該好好檢舉一下

檢舉一次大概600~1800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