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車場與人擦撞~~請各位大德給一點意見

今天開車去光華買東西~~~停地下停車場~~停好之後下車也有稍微喵一眼~~確認與前車有保持距離
逛了大概20分鐘忽然聽到廣播請車主去停車場~~~~
過去之後就看到前面那台賓士說我停車時撞到他的屁股~~~他來開車時我的車頭是貼在他車屁股上的

結果我一看我說並沒有貼在一起阿~~~他回答說他把車子移前面一點了~~~
但是說現場的管理員可以作證~~~~剛剛他有請管理員來看確實我車子是跟他連在一起的

我就回答說~~~~那有拍照嗎??他們說沒有~~~問他們那現場的監視器呢?停車場人員回答拍不到這邊

我說那沒關係我有行車紀錄器~~~~這時對方就一直大叫~~~~那沒用啦行車紀錄器拍不到啦

我觀察對方的車後保桿有兩個不到一公分的小刮痕~~~我怎麼看都不像是我撞到的

我太太跟叔叔坐在車上~~~~~也都不覺得我有碰撞到前車~~~~

事後對方報警去警察局看了行車紀錄器~~警察也覺得沒碰到~~對方車子連晃動都沒有

現在對方要索賠12000說是後保桿烤漆錢


我認為我沒撞到我一點錯都沒有我是不打算陪啦~~~~要就保險公司跟他囉嗦~~不然就上法院看法官怎樣判



他完全沒證據說我碰到他的車~~~沒照片沒影片只有兩個停車場的工作人員當人証
我是有行車紀錄器當證據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的情況哪邊勝算比較大呢??各位大大碰到這種情況會怎樣處理呢??
2012-06-23 23:50 發佈
老爹阿老爹 wrote:
今天開車去光華買東西~~~停地下停車場

是光華數位新天地(市民大道)旁邊那個“官方”的地下停車場嗎?
我記得車子下去後不都有人引導?
你有幾點可以下手

1.人證無照片
2.就算人證是真的,也無法證實是她撞到你還是你撞到她,因為管理員來時都是靜止的
3.你可以說自己的車在她倒車時被他撞傷了..... 反正大家證據一樣
4.她可以動他的車,但是你的車是停在自己停車格內吧?

反正不要給錢就對了...

hjfrank wrote:
是光華數位新天地(市...(恕刪)


對阿那個官方的停車場~~~有人引導阿




tcn1john wrote:
你有幾點可以下手

...(恕刪)


恩我是停在停車格內沒有超出
既然可以看行車紀錄器證明你停車時沒有撞到他

就可以反咬他一口

為什麼我停車沒撞到你

後來你的車屁股卻黏在我車頭,明明就是你要離開時不小心撞到我

你要賠我才對阿

工作人員可以作證,你的車屁股剛剛是黏在我車頭的,一萬兩千元賠我的前保桿烤漆
沒有保持現場,一切都是白談。
直接回絕掉他,不用理他。
一般一定會先拍照,先移車就有問題。
況且是在停車格中,根本也沒有必要移車。
有行車記錄器,一定看的出來,
例如,你到現場,一定先看車有沒問題再開車,如果沒有,甚至有"倒車燈"出現
恭喜,你的保搞可以重考了。
對方人證可以證明有黏在一起過,你能證明對方有倒車。

acesslai wrote:
沒有保持現場,一切都...(恕刪)

倒車燈+1
我被這種垃圾咬過 後來交給保險公司跟他去輝

沒一個月我直接買目擊者2代 外加2個後面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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