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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國道擋救護車廣播[有行車記錄器]才讓路

解決內車道的方法
1. 交通局可以在內車道每5公里裝一支測速器
2. 每次違規以第一次時間起算24小時累計罰款,24小時後再從頭算
3. 第1次3000,第2次4000,每增加1次罪款比前次多1000
4. 以24小時開1000公里來算最多可有200次違規合計罰款可達$20,500,000元
5. 這樣連有錢人也會守法,不低於限速也不超速的守法開車

要在內車道超過限速行駛請坐 正/副總統座車或請坐救護車
doraemon0208 wrote:
我在等上帝那隻手拿著花生糖出現

看他們要用啥理由幫前面那台車護航


他消失很久了

現在流行JIZZBOY


Changshilong wrote:
大家不用等啦,不可能有人會幫阻擋救護車的人護航的

這跟之前討論的議題根本是兩回事•••

嗯嗯

的確是兩回事

psza wrote:
建議修法「佔用超車道...(恕刪)

加鞭刑一鞭
t3629655 wrote:
解決內車道的方法
1. 交通局可以在內車道每5公里裝一支測速器...(恕刪)

這個建議的設置成本,會不會太高啦?
畢竟抓超速比抓龜速容易多了。

一堆朋友把這樓的標題,
引申到內線車道貼著速限跑不讓他人而狂鞭。
難不成,都認為自己是救護車喔?

t3629655 wrote:
解決內車道的方法1....(恕刪)


建議第5點改一下,
5. 在不堵塞後車超車的情況下,能夠維持最高限速也不超速的守法開車...



馬的!
真的是耳朵包皮耶!

車上的三個後視鏡都沒裝是不是?
---
第二部影片,那個"TOYOTA VIOS"跟在救護車後跟得很爽逆!?

大家都讓開了,果然神大是吧!

leoachung wrote:
大大說的真好啊~~一針見血!!!!!!...(恕刪)

是你頭殼內出血吧.
救護車耶, 就算你開時速250 也是要讓的,
但若後車是普通車的話不讓不犯法, 只是可能會被丟寶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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