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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車位問題?


今天6/16中午13:00至台北華視後方帶狀公園停車場停車,結果來了一位女士很兇說車位是他們佔的,要我讓出來,我回答說怎麼可以佔車位,後來來了一位男士,我說佔車位是不對的,我請警察來處理,結果男的發飆說我恐懗他,報警叫做恐懗?然後說我敢離開試試看,我好害怕..真不知是誰恐懗誰?約一、二十分鐘來了一位大安分局的警察,警察聽對方說完,就跟我們說雙方都沒錯,然後叫我們退一步?真是莫名奇怪,人家佔車位竟叫我退一步,真不知警察都是這樣處理事情的,應該也跟對方說佔停車位是不可取的行為都沒有...雖然人佔車位目前在法規上是沒法可管,但至少要道德勸說吧,結果真是消極處理..然後我說如果家裡五個人,每個人都去佔車位就可以佔五位車位,這樣對嗎?真是覺得莫名奇妙..
如果大家都這樣佔車位,大家都認為是對的,因為佔車位的人得到好處,大家有樣學樣,那國際都市台北市大概形象就毀了..
最後我請警察記錄對方車號,警察回說紀錄也沒用,如果我們怕車子被破壞,那就停遠一點吧...
回想早知道就去派出所做筆錄,順便告對方恐懗...但我沒有人證,知道很難告..
還是警察都要動用關係去關說上層來施壓?
還是要請記者來處理,可能比較會處理這種事?
這種佔車位的事在台北是履見不鮮了,台北車位難詢,大家如果素質這麼低落,真是無言..

台北市民
2012-06-16 17: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位問題

chengmou wrote:
今天6/16中午13...(恕刪)


找 蘋果 讓他出名
占車位不違法啊...
重點是,當你停入的時候,該女士有沒有站在車格裡??

想到之前去SOGO,在後面停車場時,因為技術不佳,想讓對方先出來,所以往前開,這下子好,後面被堵住,所以只好我下來占車位,我媽再去兜一圈回來停。

結果有部車,他幾乎是用撞我的方式,把我擠開(用車子擠我喔),我拍他車窗跟他說:「這是我們占的位子」就被他罵三字經。

當下有刮他車子的暴怒感................

所以如果他們有在車格裡,我想占車位這種事情無可厚非,你自己是開車族,也有一天會需要這樣。

但對方不在車格裡面的話,那對方就很過分了~

以「人體」佔停車位,或以「物品」佔停車位,都無法如同有牌照之車輛一般 來徵收停車費。

所以....我也很好奇,以「人體」佔用停車位,是否也符合「路霸」之認定標準?


路霸的認定標準,其中有一條是大概這樣的:


「占用人以強暴、或脅迫駕駛人將停放於合法供停車之車輛開走,或阻止駕駛人將車輛停放該處,不管有無發生爭吵,依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移送法辦。(刑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畢竟合法停車位是給「車輛」停的,不是給「人體」或「物品」停放的,不是嗎?



0110101 1001010

王小幻 wrote:
占車位不違法啊......(恕刪)

人體佔車位很不可取
不論安全與道德上都是不可取的
技術不好不會停車可以不要開車出門......

masachen0510 wrote:
人體佔車位很不可取不...(恕刪)


我可以問一下為何不可以嗎?
我也是安分排車位,我也是守法也合法的等車位,但狀況導致需要重繞一圈,我下來佔,請問哪裡不道德呢?
車位不是本來就誰排到歸誰,何來不道德???
而且這種事情在風景區是家常便飯,駕駛們也都遵守這個不成文的規定。
開車技術不佳不能上路,大家都有新手期,都有剛考上駕照的時候。
你這樣也未免太嚴苛。

王小幻 wrote:
我可以問一下為何不可以嗎?
我也是安分排車位,我也是守法也合法的等車位,但狀況導致需要重繞一圈,我下來佔,請問哪裡不道德呢?

車位就是要用車子去排
你排個人去排
是表示他是公車大家都可以上去逛逛嗎

異鄉苦工 wrote:
車位就是要用車子去排...(恕刪)


我覺得你太理想化了...
在風景區,誰給你用車子一個一個去排..
大家都是兜來兜去,然後人下來佔車位的。
我倒是不覺得這有甚麼不道德,因為大家都這麼做,也鮮少有衝突發生。
你這麼做,我也這麼做,大家相互彼此,互相體諒。
當然你可以覺得這很不道德,但...你覺得...歸你覺得...你改不了現況。
王小幻 wrote:

我可以問一下為何不可以嗎?
...(恕刪)




若欲停車之車輛不在現場,僅以人體先佔停車位,可能會產生很多流弊。

之前曾聽說有些店家為招徠生意,用人體佔停車位,

如果你不是他們的客人,你要停車時,他們會說:「我們的車子等下就來了。」

更有甚者,以人體佔停車位後,還會再向停車者收取「服務費」。


假如您是正在找停車位的「正常」駕駛人,遇到這些「路霸」行為,您會作何感想?


0110101 1001010
just4funtw wrote:
若欲停車之車輛不在現...(恕刪)


我說了,你們這是理想化的做法。
店家這種路霸行為非我所預設的立場。
我所設的立場是在風景區。
如果你們硬要說,那我也無法辯駁,但你們也無法改變風景區確實是以人體佔位,而絕大部分的駕駛人也都認同這種方法,因為你要在那邊停著等會擋路,去兜又會放掉可能本來在你旁邊的車位。
所以說再多.....
「風景區」,人體佔位,是不會改變的事實。

喔..
好像樓偏了。
其實樓主這狀況,應該是對方不在車格裡面吧???

然後這篇,我就不回了。
天知道有多少人一邊在這裡回文,一邊下次去風景區時也做一樣的事情...
要說你會在停車場一圈一圈繞,坦白說我不相信。
駕駛人敢發誓說自己沒有做過家人下來佔車位的事情,我只能說,我不相信~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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