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822 wrote:晚上新聞台已經有播了...(恕刪) 照這樣~以後大家乾脆都去醫院請醫師幫自己開一張...患有躁鬱症、憂鬱症、或是精神疾病的證明...反正如果心情不好去幹壞事...還可以拿這當藉口規避刑責哩!
Monia wrote:照這樣~以後大家乾脆...(恕刪) 現在文明病這麼多 隨便開都嘛有所以問題都在於台灣 無腦法律有病就不用關??? 是不會轉送精神病院長期觀察一定要讓這種人來讓已經很亂的社會 繼續黑暗下去PS.再看看葉少爺的酒駕 新聞一沒報 我看再過不久 就不了瞭知...人渣葉少爺也是看準這點 能裝病就裝可悲阿~~~法院或者是政府 都是抱著 能少一事就是一事的態度嗎???
min822 wrote:晚上新聞台已經有播了 警察說找到人了 家屬說他因失業心情不好 且有"精神疾病" 當天應該忘了吃藥 才會傷人...這答案似乎已經成定律......(恕刪) 失業是自己的事....難不成以後每個失業的人都能像這樣隨便在路上亂打人...自己不爭氣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