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準備要出門擺攤所以拿一些東西到車上放,
放完東西繞過車子發現左後方被撞了,而且傷的不輕阿!

當場有點傻眼呆了幾秒.......
後來去公司找老公回來看車況,
然後通知警察來現場測量並一同回警局開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警察說此單等同於報案三聯單?)
因為已經四點多擺攤時間差不多了,出了警局就直接去上工了~一直忙到隔天清晨才回家。
隔天(6/3星期日)有去警局但是承辦員警休假。
6/4星期一,十一點左右撥電話給承辦員警,接通表明身分警察就直接問:肇事車主沒聯絡嗎?
我才知道已經有找到車主了

拿了肇事車主電話,還想說怎麼沒主動聯絡?!(停車對面新開店,來送貨的貨車)
知道找到事主了,就順便開著車去車廠開估價單,
因為車子是公公的,公公找了熟識的鈑金工廠,
凹了只做局部烤漆(本來只做整片)+板金+車燈$5000
拿到估價單後就聯絡肇事主詹先生,
詹先生開口就說,那天不知道撞了我們的車,所以沒留在原地,當天警察局通知他,
晚上十點左右送完貨去警局看過,警察有拿探照燈照他車,車子上有我們藍色的漆....(後略)
約好送完貨大概晚上7、8點來跟我拿估價單。
結果晚上八點多打來說可能會送到九點十點,我說沒關係都很晚睡,但對方說還是說隔天再拿,
本來說早上再打給我,我請他中午後再聯絡~
6/5星期二,去老公公司找他,約十一點多出公司,
在斜對面20-30公尺看到那輛車號的貨車在路邊,直覺和老公上前找了去想拿估價單給他,免得又拖過一天,
結果開車是他同事,同事也說因為覺得本人去找我們比較有誠意,所以沒來幫他拿。
想想也是,要講也是對本人講,就請他要詹先生下班來拿,沒想到過沒幾分鐘就接到詹先生電話,
說我們怎麼不乾脆拿給他同事,就不用他再跑一趟..........

最後還是請他自己來拿,大概知道躲不掉,當天七八點就來拿了,當場也跟他說,請他申請後讓保險員主動聯絡,不要拿了就沒消沒息的!還有,已經發佈梅雨特報,到時一直淋雨,板金也鏽,電路淋雨出問題,怕費用會增加..(後略)
(那時他說了也才知道那天還不止警察打給他,停車對面新開店家也有打給他說撞到車了。那星期日和一在幹嘛??都不聯絡?)
但是拿了之後到6/9我發簡訊問,回覆我6/8公司才送件,然後昨天6/13再問怎麼保險員都沒聯絡,
簡訊沒回我,打電話也沒接.....
請問接下來我能做什麼?
有人建議說直接告他刑事毀損,就不用怕他不理了...
我也很疑問,警察好像沒對他肇事逃逸部分究責??程序對嗎?
因為老車了,所以公公(車主)沒保車損,所以我這邊保險公司就沒提供服務,只能單方面等對方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