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在苗栗的頭份上公園看到四台現代的新車,很快樂的並排在網狀區域內,因為影響了我的迴轉,我跟他們說:車子不應該停在網狀區域吧是不是應該馬上移車。業務回答馬上移:但我開到前面等紅綠燈後,有位業務追了上來,跟我們說他們只是修個眼鏡停一下而已,這樣不行嗎?你是執法單位嗎?我想網狀區域停車本來就不對,而且你們一次停了四台車,何況你是代表公司門面的業務先生,這樣有點不妥吧? 手機很爛,畫質很傷眼,拍謝!
他們違規是事實,樓主不是執法單位也是事實,台灣每天路上的違規根本抓不勝抓,我也不相信台灣有哪個車主從來沒違規過,像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果看不下去叫警察處理不就得了?PO上來是要叫鄉民隔空開罰單還是嘴砲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