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期限?很抱歉,沒這種東西!好幾年前就有人提出這種說法,不過很顯然只是一廂情願自己說的高興,法律有追訴期限,那是要法律明文規定,高速公路收費從蓋第一條高速公路開始就沒有訂"期限"這種東西,所以基本上只要想收,政府可以收到路倒了或是亡國為止,高速公路收費一直是政府財政的金雞母,不要說減半甚至不收,4年前的競選承諾台南路段少一收費站都做不到了,你覺得還有少收的可能嗎?不漲就偷笑啦!
請搜尋--國道基金--就可了解.為何國一現在還要收費目前台灣有國道1.2.3.4.5.6.7.8.10號..收費的好像只有1.3.5號..其餘免收費高速公路的建設.養護.錢從哪來???沒錯就是國道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