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開車會用手機、PAD或導航嗎?

轉貼新聞

新頭殼newtalk 2012.05.08 謝莉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8)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將原本汽、機車駕駛人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號或通話的處罰,更明確規範為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似裝置,進行撥接、通話、上網或其他有礙駕駛行為者,都將開罰,汽車駕駛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1000元。

有鑑於智慧型手機APP功能更廣泛的被使用,讓許多汽、機車駕駛人在等紅燈甚至車輛行進間也變成「低頭族」,而依照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對駕駛人在行進間使用手機撥號或通話加以處罰,因此,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述修改法條,使其定義清楚,避免員警在執法時產生法規解釋的困擾。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委李鴻鈞表示,如此一來,員警在執法時,才不會有模糊空間。


所以是不是只要我車停靠路旁,然後打警示燈,並且在三分鐘內熄火,就可以使用導航哩?
2012-05-09 7: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導航 手機 pad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