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家後看到自己的車位上停著不認識的車~沒有留任何聯絡方式~社區管委會也查不出車主是誰~廣播也沒人理~報警~警察來了之後說短時間也查不出車主~後來沒多久就走了~我就只能自己在外面找車位停~自己有車位回家還要在外找車位停的事實在是很悶~過了兩個多小時警衛才通知V5-8466車已開走~想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是該如何處裡呢?還是只能自己摸著鼻子吃悶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