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出車禍的賠償問題

小弟在中華路跟忠孝西路跟計程車擦撞

計程車撞到我的機車右邊
機車車殼被撞壞
我受了一點擦傷

計程車的後照鏡被我的肉體撞掉了
(摩擦痕跡從大燈到後照鏡)

過程是:
我是忠孝西路直行要上忠孝橋

計程車是北平西路要左轉中華路

在他左轉的撞倒我

他撞到我的時候說完全沒有看到我

後來警察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報告上面說

我的部份是:未帶行、駕照

計程車的部份是:
1.左轉彎車部讓直行車先行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3.肇事後,未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4.行照未帶

請問這樣的狀況
我該跟計程車談賠償嗎??
我要負擔什麼責任嗎??
他本來只想塞個500元給我
打發我

說真的
我知道大家都是辛苦人
但是他的態度真的很不好
還一口咬定是我的錯
所以小弟很想知道
到底該不該要他賠償
不過這也是我第一次碰到計程車車禍
想請問各位前輩的意見

謝謝大家不吝給小弟的協助
2012-04-27 23: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問題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所以...

你無肇責...

跟行照駕照無關..
真的很羨慕享有絕對路權的台北市

回開版,您若無嚴重傷害願意和解的精神

建議請承辦員警幫忙轉送調解,這種事故保險公司不會為難你的

車輛修復和醫藥費該拿的沒道理不拿

讓對方車輛出險,至少未來的一年他會小心點駕駛~避免事故也是功德一件

PS:
1.去就醫,備而不用

2.通知己方保險公司,避免未來發展不如預期
謝謝你們
我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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