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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被檢舉,好笑的申訴理由

因緣際會下看到這份申訴書
這張是被開:占用機車停等區
但是駕駛人的申訴理由超級好笑的
違規被檢舉,好笑的申訴理由
2012-04-24 17: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申訴理由
sami0107 wrote:
因緣際會下看到這份申...(恕刪)

哈哈
這個好笑
你就知道一些違規人為了不繳罰款
甚麼狗屁倒灶的理由都編得出來阿


跟據道路交通罰款條例(這個屌 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啦 罰款條例咧)

1
此張照片舉發已經經過塗改變造

2
此車應在行進當中(括號看不太懂 甚麼看車後頭情形...)

3
交通號誌之顏色已經過塗改(綠燈把它塗黑的 黑的把它塗成成紅燈 這個超好笑的)


他乾脆說地上的那個機車停等區
是檢舉人(或舉發員警)自己畫上去的好了

sami0107 wrote:
因緣際會下看到這份申...(恕刪)


哈哈
那要趕快去告官啊
偽造文書...
sami0107 wrote:
因緣際會下看到這份申...(恕刪)

台灣偷看公文要不要挖眼珠啊..
占用機車停等區
這條我看只有被舉發才會開單吧
有人收到被警察現場開單的嗎?
我相信七成的汽車駕駛不知道機車停等區是給機車停的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sami0107 wrote:
因緣際會下看到這份申...(恕刪)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違法吧XD

只是這裡由真的太好笑了
這種太瞎的申訴理由


是不是應該再開他一張
機車停等區是給“機車“的人停的,不是給騎車的人停的(騎車的人都停到斑馬線上了)
上次我在等紅燈,我就乖乖停在機車停等區的後方
偏偏我旁邊那位老兄硬是要比我多半個車身(我先停,他後到)
所以就剛好進了機車停等區,不明白多凸半個車身是爽在哪?
沒注意路邊哪時站了個阿SIR,就見他慢慢晃出來,然後舉起相機對著那部車拍了幾張照
接著就指揮那位愛"出頭"的駕駛去旁邊吃單了

巧的是當時我剛好正跟我老婆說佔用的行為很要不得,會被開罰
結果馬上就出現個阿SIR現場表演.....

sami0107 wrote:
因緣際會下看到這份申...(恕刪)


開一臺那麼高貴的車~卻連一張罰單都不想繳,

不想繳可以不要違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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