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某位車主因感情糾紛被十多人圍車砸車(據新聞畫面看到,玻璃窗被砸破還被丟信號彈)
車主情急之下想倒車突圍,卻撞死人
新聞最後說,車主被依殺人罪送辦
怎麼會被依殺人罪送辦??
應該是要用防衛過當法辦吧
難怪版上一堆人說,在台灣根本沒有正當防衛這件事
所以~最保險的做法~,被逼車砸車時,請在車內把門鎖好,並報警,如有錄影設備請在車內錄影蒐證
被砸完後再等警察來,如果被砸到玻璃都破了還在砸,那就隨人了@@
之前版友不是有一句經典的台詞"寧願讓別人的爸爸哭沒兒子,也不要讓自己的兒子哭沒爸爸"也是選擇之一
砸車的人往往受不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他如果砸到你,他還可以說我是過失傷害哩,我只是想砸車而已,沒有要砸人
而受害者想突圍逃離現場但撞到人,還可能被依殺人罪送辦!?
哀,台灣的檢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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