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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圍砸車,要突圍請小心會犯殺人罪?!果然台灣是沒有正當防衛這件事!!

剛剛看到新聞,某位車主因感情糾紛被十多人圍車砸車(據新聞畫面看到,玻璃窗被砸破還被丟信號彈)
車主情急之下想倒車突圍,卻撞死人

新聞最後說,車主被依殺人罪送辦
怎麼會被依殺人罪送辦??

應該是要用防衛過當法辦吧

難怪版上一堆人說,在台灣根本沒有正當防衛這件事
所以~最保險的做法~,被逼車砸車時,請在車內把門鎖好,並報警,如有錄影設備請在車內錄影蒐證
被砸完後再等警察來,如果被砸到玻璃都破了還在砸,那就隨人了@@
之前版友不是有一句經典的台詞"寧願讓別人的爸爸哭沒兒子,也不要讓自己的兒子哭沒爸爸"也是選擇之一

砸車的人往往受不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他如果砸到你,他還可以說我是過失傷害哩,我只是想砸車而已,沒有要砸人
而受害者想突圍逃離現場但撞到人,還可能被依殺人罪送辦!?


哀,台灣的檢調司法>>>>>>>>>>>>>
2012-04-20 12:14 發佈
多看看人家的回文就知了

起訴不代表有罪,送辨不代表定罪

因為還是要看法官最後怎麼判才知

邊吃飯邊回文中
吳小胖1229 wrote:
多看看人家的回文就知...(恕刪)


當然,移送不一定起訴,起訴不代表有罪,要最後三審定讞才可以知道結果
但是,警方一開始的移送觀念,感覺就是有問題

o76134 wrote:
當然,移送不一定起訴,起訴不代表有罪,要最後三審定讞才可以知道結果
但是,警方一開始的移送觀念,感覺就是有問題

有抓到人都是以重罪送
沒抓到人都是越輕越好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用什麼罪名起訴非常重要。

起訴的罪名弄錯了,原本應該有罪的會變沒罪,原本應該沒罪的遇到恐龍法官一輩子就毀了。
現在酒駕的罰責那麼輕,以後乾脆在車子裡隨時準備一罐啤酒,駕車突圍後如果有死人還是有人受傷,趕快喝下去,這樣變成酒駕肇事罰責會少一點,之後只要記得要趕快脫產,對方完全求償無門

一罐啤酒不夠,還有保存期限的問題。

一瓶小高粱灌下去一定超標。

移送不一定起訴,起訴不代表有罪,要最後三審定讞
警察的職責就是找出事情的原始,檢察官依證據起訴,再由法官來判決否有罪!

o76134 wrote:
移送不一定起訴,起訴不代表有罪,要最後三審定讞
這麼相信台灣的法官阿...
之前奪槍自衛而殺人..好像就關判三年...

猜最後應該過失殺人..還是要坐牢

不想說了 wrote:
這麼相信台灣的法官阿...
之前奪槍自衛而殺人..好像就關判三年...

猜最後應該過失殺人..還是要坐牢



當時乖乖被槍殺,和奪槍幹掉對方,偶覺得三年還可以接受~~~

偶會選後者!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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