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說詳細一點寫出來~請各位幫幫小弟的忙~感謝!!!
小弟在今年1月24號(初二)要到台北南港的媽媽娘家時發生車禍
時間是上午11點48分,當時有下毛毛雨但也有出太陽,視線蠻清楚的
當時我開車行駛在南港路一段(四線道 雙向各兩線)準備在東南街口左轉
我在內線車道(地上有直走加左轉的路標,紅綠燈只有綠燈並沒有左轉專用號誌)
對方是一位大學騎機車的女生,行駛在對向的外側車道直行,與內側車道一汽車並行
當時我是綠燈也有先停下,認為對向並行的汽車與機車距離還蠻遠的,足夠我左轉才轉
小弟我手排車(所以慢慢的起步,離合器都還沒放開),車頭才剛進入對向內側車道
就聽到一聲不小聲的撞擊聲(塑膠破掉的聲音,有騎車摔車過的人應該懂我在說什麼)
<之所以聽到是因為小弟不習慣開冷氣,所以雖然下雨也開了一點窗戶>
當下就先踩下離合器和煞車,正當我停下轉頭察看四周沒幾秒
第二個碰撞聲發生且車身有被撞擊到的搖晃...馬上按下雙黃燈下車查看
對向的機車自己滑倒並且滑行了5.2公尺(從外側車道滑到內側車道)
並且撞擊到我的右前側(主要是輪胎)因為是打橫撞上所以前保、車門、葉子版全中
車門鋁圈有凹~其他就刮傷比較多
對方機車幾乎全毀吧~零件散落在整個十字路口
小弟當然第一時間叫警察並關心對方傷勢(不過對方摔車時就離開車子 所以好在都沒受傷)
而且在等待警察來的同時 在我們車禍發生不到五分鐘 在她摔車地點
又有另一台機車在那裡摔車...也摔的很慘(殼都爆開了)!!!
不過是自摔 後來把地上零件撿一撿自行把車牽走了
警察來之後把現場圖畫一畫 便叫我們把車移開...她的車卡死只好用拖的
我的車本來以為沒事...結果一發動沒辦法開 右輪整個歪了 狂撇...先停路邊
因為十字路口剛好是兩隻攝影機的死角 (一隻照後面 一隻照東南街)
不過當時路口有兩三個要過馬路的人有目擊~我有問警察是否需要目擊證人
警察是說地上有很明顯的刮地痕~是她摔倒滑過來撞 雙方也都綠燈 所以不需要目擊證人
到警察局作筆錄 對方姊姊也來了(大約25歲吧) 開始狂打電話且聲音很大聲
刻意講給我聽 說要找誰找爸爸哪個朋友 哪個警察局高層 哪個認識的律師來...
做完筆錄後~對方說他們不和解 但會先去估價 等初步鑑定表出來再看怎麼我要賠她們多少
一個月後車禍初步表出來了 對方可能肇事原因 空白 而我是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不知道為什麼變成她媽媽跟我聯絡(對方已滿20歲) 直接告訴我她們機車去估價了三家
從兩萬八 到 三萬多都有 最後傳真給我一張三萬一千五百元的估價單給我要我付錢...
小弟很有誠意要解決 不過修車的朋友看到直搖頭 一台八年的125悍將 要修三萬多
畢竟我自己的車 右輪底盤部分加右側的鈑烤已經花了六萬多修理(進口的標誌206)
我只是個小小研究生 (平常在家裡公司幫忙 車子是以前當代課老師和家教時存錢買的)
想和對方商量能否價位降低 畢竟應該錯應該不是全部在我 不過對方媽媽要求我全賠...
幾通電話我也是很客氣很有誠意的講 但對方媽媽直接說她女兒的學校有法律系的老師
也有畢業學長姊會很有興趣幫忙處理這件訴訟 算增加經驗值??? 直接民事庭見...
之後我就一直再等...一直到今天收到法院的起訴書
起訴書當然對方都是寫對她有利的部份 例如 她說我們是相撞、我不積極處理
附上的資料也只有內張初步表與他車子的損傷照 故意不放現場圖
附上警察的畫的現場圖

真的很後悔沒有保險...所以都要自己處理
不過更慶幸對方沒有受傷~不然以刑逼民事和解是我更怕的...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們 小弟現在該如何處理???
需要寫答辯狀嗎??? 還是直接準備好證據等開庭???
這樣的情況下 小弟應該不是百分之百責任在我吧???
所以我可以要求照比例互相賠償?(例:我七成 我賠她維修的七成 她陪我維修的三成?)
感謝各位大大~小弟真的很緊張 很謝謝各位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