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板上專業人士或有經驗的大大提供一下意見
去年十月十二日發生了一起車禍事故,事發的經過大致上如下:
我開公司車至可迴轉路口等待迴轉,對向車道有兩輛自小客車和對方當事人騎乘機車行駛,道路是雙線道,當兩輛自小客車經過後,我做出迴轉動作,對方當事人煞車倒地,但現場目擊者表示我與對方並未發生碰撞,是對方騎太快煞車重心不穩倒地,目前已快要過刑事法律追溯期,對方提出了業務過失傷害,因為保險公司說不一定可以理賠,我問保險公司為什麼這樣跟對方說,保險公司說要確認我有肇責才會理賠
問一:如果我並沒有撞到對方,業務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問二: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是什麼?交通隊說很多人都是因為保險公司才被告的,難道真的要等判決確定才會理賠嗎?那感覺好像保險也沒有什麼用?我保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那個理專從頭到現在跟對方聯絡不超過五次,處理態度一點都不積極,還講一些推卸責任的話,建議大家不要保這間保險公司
問三:我要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利?對方說因為保險公司說不一定理賠,所以他把維修單據和醫療單據都丟了,另外還說他在家裡休息了四個月,那我是要跟他透過調解委員會和解呢?還是要等檢察官偵查終結確定我有構成業務過失傷害?再考慮後續的處理方式?
問四:我沒有前科,事發當時也有打電話報警,在醫院的時候也第一時間先補償對方三千元,如果真的業務過失傷害罪成立,有機會緩刑嗎?
我目前比較取向於先跟對方到調解委員會調解,看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金,然後再看車禍鑑定報告我有沒有肇責,我想就算有也不會是100%,依比例跟對方殺價,而且對方也不見得提的出賠償依據,如果談不攏就真的要上法院了,由法官去裁定到底要賠償多少金額,這樣可行嗎?
想破頭你也不知道 wrote:
想請板上專業人士或有經驗的大大提供一下意見
去年十月十二日發生了一起車禍事故,事發的經過大致上如下:
我開公司車至可迴轉路口等待迴轉,對向車道有兩輛自小客車和對方當事人騎乘機車行駛,道路是雙線道,當兩輛自小客車經過後,我做出迴轉動作,對方當事人煞車倒地,但現場目擊者表示我與對方並未發生碰撞,是對方騎太快煞車重心不穩倒地,目前已快要過刑事法律追溯期,對方提出了業務過失傷害,因為保險公司說不一定可以理賠,我問保險公司為什麼這樣跟對方說,保險公司說要確認我有肇責才會理賠
問一:如果我並沒有撞到對方,業務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問二: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是什麼?交通隊說很多人都是因為保險公司才被告的,難道真的要等判決確定才會理賠嗎?那感覺好像保險也沒有什麼用?我保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那個理專從頭到現在跟對方聯絡不超過五次,處理態度一點都不積極,還講一些推卸責任的話,建議大家不要保這間保險公司
問三:我要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利?對方說因為保險公司說不一定理賠,所以他把維修單據和醫療單據都丟了,另外還說他在家裡休息了四個月,那我是要跟他透過調解委員會和解呢?還是要等檢察官偵查終結確定我有構成業務過失傷害?再考慮後續的處理方式?
問四:我沒有前科,事發當時也有打電話報警,在醫院的時候也第一時間先補償對方三千元,如果真的業務過失傷害罪成立,有機會緩刑嗎?
我目前比較取向於先跟對方到調解委員會調解,看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金,然後再看車禍鑑定報告我有沒有肇責,我想就算有也不會是100%,依比例跟對方殺價,而且對方也不見得提的出賠償依據,如果談不攏就真的要上法院了,由法官去裁定到底要賠償多少金額,這樣可行嗎?
...(恕刪)
一
不知道 我猜會 雖然沒碰撞 但因為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有因果關係)
那路邊檳榔西施穿太辣機車騎士亂瞄導致摔倒受傷檳榔西施算不算業務過失傷害?(有因果關係)
不算
因為檳榔西施沒有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二
你的公司車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話 你有肇責 他們才會幫你賠對方
快六個月了 肇責比例還沒出來嗎?保險公司還不賠對方嗎?
感謝您的建議 這一家我從來不碰的
三
那是他跟你公司車保險公司的事 單據丟光光是他的事 不關你的事
四
不知道 我猜有機會緩刑 誠意如果有做足 法官會自己判斷
應該會談不攏
因為他會用紅字那一招
他又沒單據一定也是亂喊一通(沒單據就沒依據 我受傷花20萬 四個月沒工作少賺20萬 你要賠我40萬)
金額應該也會喊高讓你砍(30萬你願意和解嗎?50萬你願意和解嗎?100萬你願意和解嗎?)
反正他有以刑逼民這一招(說不定你遇到一個佛心來的 3000塊就跟你和解 不過我想是不太可能)
讓法官判吧
對方單據丟光光
讓法官判你應該是賠最少
這邊有很多專業的網友分享過
上法院
過失傷害
沒有在甚麼多恐怖的
不要嚇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還有
上次要迴轉時
請看清楚有無人車通行(即使他是自己撞上來 即使他完全沒碰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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